江苏管理类企业管理方向(专科)考试计划 5090695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主考学校:南京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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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序号课程代号调整前课程名称学分课程代号调整后课程名称 学分备注
公共政治课10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40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3必考课程
227702法律基础527702法律基础5
基础理论课模块127869经济学基础627869经济学基础6任选4门,不少于23学分
227870管理学基础627870管理学基础6
327871统计基础627871统计基础6
427872会计基础627872会计基础6
527873经济法概论527873经济法概论5
 --27874财政与金融5 -- -- --
专业课模块127875企业经营管理627875企业经营管理6任选4门,不少于22学分
227877市场营销627877市场营销6
327881财务管理627092财务管理学6
427882生产管理627882生产管理6
527884人力资源管理427884人力资源管理4
选考课模块127703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2+2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2+2选 考2门,不少于10学分
227706公文写作与处理60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6
327707经济应用数学527707经济应用数学5
427015创业教育427015创业教育4
实践 -- --综合实践考核6 --综合实践考核6 --
原企业管理、乡镇管理方向专业课选考课模块课程127806农业产业化理论与实践5任一课程可顶替新计划管理类专业课模块或选考课模块中等于或低于本课程学分的课程;学分不满的,可两门替一门。
227878农村社会学6
327883组织行为学4
427885企业策划4
527886行政管理学6
627887乡镇财政管理6
727888乡镇社会管理6
827889股份经济概论4
927890乡镇经济管理4
1027891行政法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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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管理类企业管理方向从2006年10月起按新计划安排考试日程。

  2、考生毕业,须满12门课程,通过综合实践考核,达到69学分。

  3、综合实践考核和课程实践考核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

  4、已通过的“27874财政与金融”课程,可顶替新计划基础理论课模块中设置的任一课程。

  5、考生在选考课模块中选考课程时,可按规定的要求选考课程报考,也可在实验区设置的各方向专业课模块中按要求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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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江苏管理类专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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