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据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部分专业代码以及部分专业课程将作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开考的律师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30102)调整为律师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030108)。
2.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30103)的部分课程将有所调整。涉及变动的课程是宪法(二)(4学分,课程代码0862)改为宪法(一)(4学分,课程代码0212)、法理学(二)(5学分,课程代码0210)改为法理学(一)(7学分,课程代码0211)、刑法原理与 实务(6学分,课程代码0215)改为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课程代码0919)、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5学分,课程代码0217)改为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课程代码0920)。2003年该专业的开考课程暂不作调整,这些课程具体变动时间,请注意《自学考试专刊》。
3.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30302)和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30301)中所设置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5学分,课程代码0220),即将改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7学分,课程代码0923)。2003年该课程仍按原设置的课程开考,何时变动,请注意《自学考试专刊》。
4.电子商务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20215)的综合作业课程(4学分,课程代码0904)改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原安排在2002年10月27日(星期日)下午的考试取消。有关课程的考核要求和实施办法,请注意《自学考试专刊》。
5.日语专业(基础科段)中“日语听说(会话)”课程(课程代码7064),根据该课程的考纲要求,现改为“日语听说(口语)”,课程代码不变。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及我国入世后,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都会做出调整和改变,现行的部分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内容相对滞后不可避免。因此,这类课程在命题时会将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考生应注意,凡大纲、教材内容中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同时对我国经济领域内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也应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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