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凡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本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愿为祖国四化建设贡献力量者,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参加自学考试。残疾者应选择适合自己身体情况的专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二、自考考试时间 每年4次,分别安排在:1月、4月、7月、10月。 三、自考报名时间: 每年4次,分别安排在1月、6月、8月、11月。本考办近期报名时间请看自考最新通告。 四、报名地点 南岸区招考办(地址:南岸区南坪金紫街169号)。 五、报名程序 所有报名程序均在一个窗口即可完成。 1、续报考生(老考生)凭准考证在“老考生报名窗口”处直接缴费(每科次30元,告知工作人员所报课程代码,然后领取工作人员打印的《报考校对单》仔细检查即可。 2、首次报名的新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报名。报名前应仔细查看自己所需报考的专业代码、本次所需报的课程代码,然后到新生报名窗口报名,完成基本信息输机、电子摄像、报考课程等手续,然后领取《报考校对单》,按校对单要求于指定日期到招考办领取准考证及座位签。 请考生认真阅读校对信息,校对单不可遗失。 六、收费 新生报名时按规定收取报名费(含建档、摄像、资料、准考证办理等)、科次费;老生报名时按规定收取科次费。 六、有关注意事项 1、因自2000年1月起,我市已全部换用新准考证,故带有专业码的旧准考证不可直接报名,需将旧准考证换成新证后再报。 2、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实行课程管理,如需更改专业或专业层次,不需另办准考证,一个准考证可以报考任意专业,也不需要更改专业代码,只需按你所读的专业报考课程即可。 3、考生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本次自考开考课程表,确定好报考课程,同一半天只能报一科。 4、每位考生每次只能用一个准考证,在一个区县报一次名,不能在一个区县的两个地方各报一次名,否则后一次报名信息将覆盖前一次报名信息。 5、执行新计划后,旧计划考过的合格课程可替代新计划(详见新旧计划对应衔接表)。 6、实践环节考试(指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及以及技能技法等)、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名、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请直接与主考院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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