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附招生专业)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08-30

  吉首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2024高考考生重点关注本科招生专业,以下为详细招生简章,一起来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吉首大学

  办学地点:学校两地办学,吉首校区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张家界校区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31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吉首大学。证书种类: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吉首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吉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先后成为国家民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一本批次录取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湖南省高水平建设大学、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资格,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5个。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职高对口类、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公费定向师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港澳台联合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 2024 年面向 29 个省(区、市)招生。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与办学条件,结合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学校将分省来源计划报送到各省(区、市)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 1%,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专业不均衡以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 2024 年本科招生专业 64 个(其中4个专业分师范与非师范两个方向),招生专业名称、所在学院、学制、学费标准、选科要求等详见附件《吉首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十五条  录取要求:各招生专业性别不限;翻译、英语、商务英语三个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限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非外语类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是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成人高考成人高考报名函授专科函授本科

上一篇:湖南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下一篇: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附招生专业)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