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政策豁免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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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或独立本科专业的,可免修公共政治课,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均相同或低于原专业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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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考本科专业的,可免于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同且合格的公共政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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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可用于不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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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类高等院校专科、本科学生、退休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可免于同等学力水平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相同或低于原课程和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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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类高等院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可免考与原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此外,在全国英语考试、全国计算机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和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人员,也可免上相应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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