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自考税法真题(非选择题部分及答案)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11

自学需要我们多练习真题。今天小编为您带来2018年4月税法真题的非选择问答。

2018年4月自考税法真题(非选择题部分及答案)

三.名词解释:本题目共4小项,每小项3分,共12分。

36.比例税率

37.程序税法

38.优惠关税

39.纳税申报单

四.简答题:本大题有4个小题,每题4分。一共l6分。

40.简述增值税的作用。

41.简述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42.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应遵循的原则。

43.简述税收征管法关于税收优先权的规定。

动词 (verb的缩写)征文题:这个大题有L个小题,l2分。

44.说明税法解释要遵循“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

不及物动词案例分析题:本大题2道小题,每道小题10分,共20分。

45.案例:某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2月有以下业务:

(1)以150万元的价格从彩电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买一批液晶电视,并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向个体餐馆销售食用油600桶,平均每桶50元;

(3)向个人销售其他食品、日用品收入280万元;

(4)上期未抵扣进项税额为2万元。

问题:根据以上信息,说明超市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2015年2月企业应缴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46.案例:某公司2015年经营情况如下:

(1)实现营业收入860万元;

(2)经营成本320万元,税金35万元;

(3)投资收益1万元(含债务利息8万元)。

(4)营业外收入30万元;

(五)营业外支出85万元(包括赞助某项体育比赛68万元,代扣代缴单位个人所得税,被税务机关罚款5万元);

(6)管理费用290万元;

(7)财务费用140万元。

问题:根据以上信息,说明公司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并列出公司2015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参考答案:

三.名词解释:本题目共4小项,每小项3分,共12分。

36指同一纳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论金额大小,按相同比例税率征收。

37.是指主要保障税法主体权利义务的落实或职权履行的法律,主要规定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程序和纳税人的纳税程序。

38.它是指以低于普通税率的税率对来自某些特定受益国的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

39.是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征收管理制度。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道小题,每道小题4分,共16分。

40.(1)增值税是中性的,不会干扰资源配置。(1分)

(2)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1分)

(3)有利于贸易发展。(1分)

(4)具有互相制衡的功能,有利于防止偷税漏税的发生。(1分)

41.(1)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2)税收以负担能力原则为基础。

(3)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4)贯彻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

(5)鼓励企业主创新。

(6)通过专项税收调整,体现实质课税原则。

(注:每分1分,任意4分满分)

42.中国的涉外税收协定尊重国际惯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和维护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优先原则;(2分)

(2)坚持同等税收待遇原则;(1分)

(3)坚持税收优惠原则。(1分)

43.税收征管法关于税收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有三种情况: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1分)

(2)损害发生后,税收优先于有担保债权人的权利;(1分)

(3)税收优先于行政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2分)

5.征文题:这个大题有1个小项目,12分。

44.(1)根据传统税法理论,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国家不必承担任何税法义务,因此税法解释很少考虑纳税人的权利。只关注如何让行政机关用最少的人力物力得到最多的税收。因此,税法解释的价值取向侧重于“利国库原则”。(3分)

(2)随着纳税人权利的繁荣和私有财产保护的盛行,税法解释原则逐渐转向“有利于纳税人”原则的价值取向。(2点)这是借鉴格式合同的解释原则——“存疑利益解释规则”或“不利解释规则”而提出的。本规则是指对格式条款理解的争议,应按通常理解进行解释。标准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合同标准条款的一方的解释。(2点)格式合同提供者的法律地位与税务机关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有一定的相似性。(2分)

(3)在我国,行政机关既是税法的解释者,又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因此存在很大的角色冲突。(1点)因此,税法解释采用“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符合现代税法保护纳税人权利的根本价值取向。(2分)

不及物动词案例分析题:本大题2道小题,每道小题10分,共20分。

45.根据增值税立法,企业征收的各项业务的税务处理如下:

(1)向彩电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买液晶电视,并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1分)

可抵扣进项税为:150万× 17% (1分)

(二)销售食用油,按照13%的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由于超市在零售中销售商品,所以采用销售与销项税结合的定价方式,销售额应按以下公式换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1+税率)(1分)

此项业务的销项税额为:(600桶×50元/桶)→(113%)×13%(1分)

(三)销售其他食品、日用品的,按照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由于超市在零售中销售商品,所以采用销售与销项税结合的定价方式,销售额应按以下公式换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1+税率)(1分)

此项业务的销项税额为280万元÷ (117%) × 17% (1分)

(4)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万元,可结转当期抵扣。(1分)

(5)本期应交增值税计算公式=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

=(2)+(3)-(1)-(4)

=[(600桶×50元/桶)÷(113%)×13%]+[280万元÷(117%)×17%]-(150万× 17%)-2万元(2分)

(6)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且上期结转进项税额为负数的,企业无需缴纳当期增值税,其税额可结转下期进一步抵扣。(1分)

4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公司各项业务的税务处理如下:

总收入:

(1)实现营业收入860万元,属于生产经营收入,依法计入总收入。(1分)

(2)投资收益10万元,计入总收益。但债务利息是免税收入,依法不计入总收入。(1分)

应计入总收入的收入为:10-8万元= 2万元(1分)

(3)营业外收入30万元,依法计入总收入。(1分)

总收入= 860万元+(10-8万元)+30万元

税前扣除的项目金额:

(1)经营成本320万元,税金35万元,可依法抵扣。(1分)

(2)非经营性费用允许依法扣除,就像赞助费、税务机关行政罚款一样,是依法不能扣除的项目。(1分)

允许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85万元-68万元-5万元(1分)

(3)管理费用290万元,可依法扣除。(1分)

(4)财务费用140万元,可以依法扣除。(1分)

公司应缴纳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税金额=(总收入-税前扣除项目金额)×25%

=[860+(10-8)+30-320-35-(85-68-5)-290-110]万元× 25%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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