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考中专业课程考试有哪些?变化,你知道吗?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11

2020年自考中专业课程考试有哪些变化,你知道吗?

1.根据2011年10月国家考试委员会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与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20年10月起,具有国家教育系列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需要额外的课程。如果确实需要参加考试,由专业考试学校确定附加课程,组织考试。

2.根据国考委[2014]3号文件,律师专业从2020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律师专业毕业证书从2020年起不再颁发。考生可以按照《关于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段、本科段)考试的通知》(教考委办〔2014〕4号)规定的更换方式继续报考。同时律师专业停课涉及030302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和030109监狱管理专业(独立本科)部分课程的调整。考生可以按照《关于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段、本科段)考试的通知》(电考委办〔2014〕4号)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来说:00243民事诉讼法取代了原00918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和做法;05680婚姻家庭法替代原00924婚姻家庭法的原则与实践;00261行政法取代原00923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一)。

3.根据《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10月起,安排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考试,并安排了相应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考试不再安排。取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的,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4.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和直接申请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的通知》(鄂资考[2014]14号)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大专学历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报考我省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必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后,方可报考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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