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含考纲)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5-02-25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号)及《关于 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5〕1号)文件精神,确保顺利完成2025年“专升本”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院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200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教育部确认的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国际湿地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学院目前设有文学与社会科学系、理学系、工程与技术系、经济与管理系、艺术与体育系五个教学系。现有专任教师377人,其中教授50人,副教授 8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65人,硕士学位的218人,硕(博)士比例达75%。有可招生专业41个,现常年招生专业26个,涵盖文、理、工、经、管、法、教、史、艺9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籍学生7200余人。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主管院领导为副组长,母体学校教务处、母体学校招生就业处、母体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后勤保卫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学工作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相关教学系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系党总支部书记、系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系副主任、主任助理、教务秘书、学工办主任组成,具体落实“专升本”的有关工作。

  (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升本”工作监督管理机制,成立以学院纪检委员为组长,相关教学系纪检委员为成员的“专升本”工作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专升本”工作,并对违纪者进行追责问责。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数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待省厅文件下发后再另行公布。招生专业见附件1。

  四、招生对象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院“专升本”招生考试。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湖南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①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②湖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外);③具有湖南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五、报名时间及填报志愿

  (一)报名系统

  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所有考生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提供的“潇湘专升本”APP(从https://zsb.hneao.cn/ks页面扫码下载)自行完成注册、报名信息填报、考试缴费和志愿填报。

  (二)免试生报名和首次填报志愿时间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于2025年2月20日8时至2025年3月9日17时期间登录潇湘专升本APP进行注册和报名;于2025年3月23日8时至2025年3月25日17时期间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进行首次志愿的填报,其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

  (三)普通考生报名和首次填报志愿时间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含脱贫家庭毕业生)于2025年2月20日8时至2025年3月9日17时期间登录潇湘专升本APP进行注册和报名;于2025年3月23日8时至2025年3月25日17时期间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进行首次志愿的填报。其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

  (四)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须根据相关资格审核情况,在退役士兵免试计划、竞赛获奖免试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并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简称《对应目录》)填报我院的 1 个对应本科专业,其中对于竞赛免试生,如获奖赛项能对应本科专业,须填报赛项所对应的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获奖赛项不能对应本科专业的,选择考生专科专业所对应的本科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竞赛免试生如选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专业,只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其他详细要求见《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号)文件。

  六、考试缴费

  (一)普通计划考生缴费

  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生,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确定予以准考的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网上缴费平台(“潇湘专升本”APP)缴纳报考费,未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缴费时间与志愿填报时间同步(2025年3月23日8时至2025年3月25日17时)。

  (二)免试计划考生缴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计划的考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生。

  1.缴费时间。

  暂定2025年3月27日上午8时--3月28日中午12时。

  2.缴费方式。微信公众号“湖南文理学院财务处”。

  3.缴费步骤。

  (1)关注微信“湖南文理学院财务处”公众号。

  (2)点击“学生业务”,选择“非税网缴”。

  (3)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点击“缴费/查询”。

  (4)缴费类别选择“考试费”。

  (5)按操作提示完成缴费。

  4.缴费要求。

  (1)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或视为未知款项的免试计划考生我院将视为未报名,未报名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2)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如有变动将在学院官网发布公告。

  七、选拔考试

  (一)普通计划考生的考试科目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成。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其他语种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有关艺术、体育类等专业技能考核科目由我院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自主评卷。考点均设置在我院,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二)普通计划考生的考试要求

  1.公共科目。统考公共科目命题依据《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公共科目考试要求》,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sjyksy/web/ksyzkzx/202312/t20231229_32615212.html)查询。

  2.专业综合科目(含专业技能考核科目)。专业综合科目(含专业技能考核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见附件2。

  (三)普通计划考生的考试时间

  我院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定于2025年4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普通计划考生的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在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9日期间登陆“专升本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我院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五)普通计划考生的成绩查询与复核

  省教育考试院暂定于2025年5月12日统一公布考生成绩(最终以省考试院发布时间为准),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成绩复核,专业综合科目由我院相关专家组成的复核组进行复核。成绩复核申请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成绩核查结果。

  (六)免试计划考生的测试

  报考我院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免试计划考生的招生办法参照《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执行。免试考生免文化课考试,我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定于2025年3月28日,测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在学校官网发布公告,具体测试办法见附件3。

  八、录取公示

  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录取。

  (一)免试计划录取

  1.根据免试学生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学生在校及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2.报考我院但未被录取的免试考生,缴费后可参加我院组织的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二)普通计划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本专业考生生源质量、本专业实际报考人数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有加试的专业包括加试成绩),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国语言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按照大学语文、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舞弊情况,该科成绩计零分。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

  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 10 个百分点的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 10 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四)追加计划

  如需追加计划,将由我院提出申请,待省教育厅统筹研究下达后,再行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我院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五)公示

  录取结束后,我院及时将拟录取考生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院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籍学历管理

  (一)各高职(专科)高校整理好被我院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我院学生档案管理部门。

  (二)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退役的学生报到时需提交退役证。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凡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将在2025年9月底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三)在校学习及毕业。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在本科学院学习两年。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十、联系方式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籍办,联系人:辛老师,联系电话:0736-7189369。

  十一、学院校址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高专路100号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东校区)

  邮编:415000

  十一、其它事项

  (一)学生考试报名费、学费、学杂费等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见附件4。

  (二)学院“专升本”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重点整治,坚决纠正,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严肃追责问责。

  (三)学院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于专升本考试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学院制定完善的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组考、评卷及录取有关工作操作指南,加强对我院专升本考试全过程的指导,坚决防止失密、泄密的发生。

  (五)违规举报电话:0736-7189800。

  (六)本方案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七)本方案由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5年“专升本”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xls

  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大纲.zip

  附件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5年“专升本”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办法.docx

  附件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专业收费标准.docx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2025年2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fur.huas.edu.cn/info/1100/113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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