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专升本各院校录取细则(下)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05-26

2023年安徽省专升本各院校录取细则(下)已公布,怎样才能达到录取规则,详情见下文:

2023年安徽省专升本各院校录取细则(下)(图1)

21安徽医科大学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1)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择择优录取,面试同分考生按高职(专科)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达到我校划定的该专项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专业课合格分数线按专项招生计划数 与每门专业课科目合格生源数不超过 1:2 的比例确定该专项每门 专业课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每门不低于 5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 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专业课合格分数线按该专业计划类别的招生计划数与每门专业课科 目合格生源数不超过 1:2 的比例确定该专业非专项类计划每门专 业课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每门不低于 50 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 科目 2、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22安徽工业大学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 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 按照所有面试评委评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 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 排序,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6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 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 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23安徽农业大学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考核),考查合格考生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 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 1、2 科目考试总分不得低 于 12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 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依次按照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 1、专业课 2 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 1、2 科目考试总分不得低于 12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 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 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依次按照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 1、专 业课 2 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 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24安徽师范大学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1)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综合考核,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同分考生,则参考考生高职(专科)期间专业必修课学习等情况择优录取。

(2)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达到公共课省控合格线,同时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6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同分排序规则和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相同。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达到公共课省控合格线,同时专业课总成绩不低于 180 分的基础上,各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育教育专 业按综合分)和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中:

(1)体育教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公共课总成绩*80%+专业课总成绩*120%。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专业实践100米跑的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其他专业考生总成绩(各科考试成绩总和)相同时,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科目一、公共课英语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 低依次录取,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5亳州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学校进行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 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 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并列且为免试录取最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 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具体由资格审核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专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排序]。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 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专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排序]。

26安徽艺术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2 门专业课)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若成绩总和仍然相同,造成录取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学校组织末尾并列考生进行专业加试,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 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其中表演(黄梅戏方向)2 门专业课总分低于 150 分不予录取。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2 门专业课)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 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若成绩总和仍然相同,造成录取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学校组织末尾并列考生进行专业加试,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其中表演(黄梅戏方向)2 门专业课总分低于 150 分不予录取。

27安徽新华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且同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将另行加试。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不得有缺考科目、单科成绩不为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依次参考专业课科目一、科目二、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若仍相同且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不得有缺考科目、单科成绩不为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依次参考专业课科目一、科目二、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若仍相同且为录取计划的最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总表录取。

28安徽三联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且 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将另行加试。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科目总成绩不低于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或 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 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 的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将另行加试。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科目总成绩不低于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或 0 分的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将另行加试。

29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 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专业课科目二、专业课科目一、高等数学/大学 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专业课科目二、专业课科目一、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 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0安徽外国语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考 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4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和单科成绩零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公共课成绩再相同则依次按照公共课英语、公共课大学语文、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从高分到低分预 录取。如出现若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 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4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和单科成绩零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专业课)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录取,如公共课成绩再相同则依次按照公共课英语、公共课大学语文、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如出现若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1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1)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综合测试, 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 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无科目缺考、 单科成绩非零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 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若四项成绩全部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无科目缺考、单科成 绩非零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 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 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科目 2、专业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1、公共课科目 2,若四项成绩全部相同,根据考 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2皖江工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考查后,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同分考生且录取为最后一名,学校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科目不得出现单科成绩 0 分或缺考,专业课满足我校根据每个专业报考学生数确定的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依次为专业课一、专 业课二、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科目不得出现单科成绩 0 分或缺考,专业课满足我校根据每个专业报考学生数确定的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依次为专业课一、专业课二、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33马鞍山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或职业 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 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不低于 (专业课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学校确定的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单科排序方式: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具体专业课名称详见章程内专业课考试科目表),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 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 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不低于(专业课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学校确定的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择优录取, 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单科排序方式: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具体专业课名称详见章程内专业课考试科目表)。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 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4蚌埠工商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综合面试,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以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00 分(不得出现单科成绩为 0 或缺考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 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 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若所有成绩都相同则以考生在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成绩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100 分(不得出现单科成绩为 0 或缺考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 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 录取,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英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若所有成绩都相同则以考生在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成绩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35合肥经济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依次参考考生服役期间表现、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60 分且单科不能有零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总分不低于 60 分且单科不能有零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 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36合肥城市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1)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如出现若干名同分考生且为录取最后一名,学校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成绩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2)报考 A 段非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 60 分且不得出现专业课单科成绩 0 分或缺考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 2→高等数学(理)/ 大学语文(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学校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成绩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 60 分且不得出现专业课单科成绩 0 分或缺考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 2→高等数学(理)/大学语文(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学校参考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成绩和获奖证书,择优录取。

37淮北理工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科两科考试总分数不低于70 分的基础上(不得有缺考科目),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若所有成绩都相同则以考生在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成绩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科两科考试总分数不低于 70 分基础上(不得有缺考科目),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若所有成绩 都相同则以考生在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考试成绩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38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不得有缺考科目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 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 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不得有缺考科目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 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9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 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 考生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总分合格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 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按专业课总分 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课总分成绩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 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课 2、专业课 1、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 学,若仍相同按照以上单科顺序,先主观题后客观题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总分合格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按专业课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若专业课总分成绩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课 2、专业课 1、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若仍相同按照以上单科顺序,先主观题后客观题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0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 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合格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分别依次参照英语、高等数学、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 2 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分别依次参照英语、高等数学、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 2 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 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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