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专业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05-26

2023年宜春学院专升本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其它专项计划”(含脱贫家庭、获奖学生专项)和“普通计划”三大类进行招生。招生计划共1000人,具体详见附表1《宜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一览表》,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详情见下文:

宜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专业(图1)

2023年宜春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及专业

宜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专业(图2)

录取原则

1.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系统进行。学校严格按照教育厅制定的有关政策以及本章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原则。

2.学校按省教育厅投档规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进行审阅,符合要求者予以录取,不符合者予以退档,未录满的专业将按规定征集志愿。凡考生未按本章程第九条规定选报对应本科专业者,学校有权不予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录取原则

1.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获得相应专业的合格资质;

2.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招生高校综合评价合格名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的志愿,按照2个梯度志愿顺序投档,学校根据退役士兵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梯度志愿梯度投档完成后,未能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为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1个缺额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参照梯度志愿原则执行。征集志愿结束后,若某专业该专项计划仍未录取满额时,则转为专升本普通计划进行招生。

4.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志愿已被免试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录取资格。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行放弃为由要求高校退档。未能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统一考试,按所报志愿参加统一录取。

4.“其它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录取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执行江西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按考试九大类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2.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考生投档至我校后,凡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不退档。

3.正常录取结束后,我校相关缺额专业计划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征集录取,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可按《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参加我校缺额专业网上征集志愿填报。

4.“其它专项计划”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将调整至“普通计划”;普通缺额计划专业内调等,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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