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正式录取且具有山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地位的2021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含已退出义务兵役、返校的高职高专学生)。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或被解除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完成教案规定的课程(上学期课程除外)。
4.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或无不及格课程,允许补考科目不超过5门。
5.学校推荐的。
(2)普通高职院校毕业生义务兵役退休人员
1.遵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兵役毕业生退役工作的通知和,底层,高职院校毕业生义务兵役退休人员按照《关于服务期满后本科教育招生的通知》(教厅〔2009〕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已退出义务兵役的下一年度高职院校毕业生(可取得毕业证书)。
3 .必须经省级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资格确认。
4.普通高职院校毕业生义务兵役退休人员现状分析:学院升级,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的通知》(晋教高〔2009〕20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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