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通〔2021〕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从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选拔优秀毕业生进入我校学习,为确保2021年学校“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布置、决定“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
组 长:张灼华
副组长:阳小华、何旭娟、熊哲琰
成 员:刘泽华、伍衡山、李 照、刘振中、曾建新
曾 国、黄坤荣、谭建国
2.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选拔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部),由刘泽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为:
1.矿物加工工程,拟招生计划数33人;
2.矿物资源工程,拟招生计划数34人;
3.资源勘查工程,拟招生计划数33人。
三、选拔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1 年 6 月 30 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四、报名及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含符合免试推荐资格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学生报考专业应符合湖南省专升本大类与我校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要求。
2.4月10日前,各高职(专科)院校在网上审核其学生报名资格并提交确认。
(二)选拔考试
1.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每科目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00分钟。各招生专业招 生对应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等详情见附件(附件1-2),也访问南华大学教务部https://jwc.usc.edu.cn/查阅并下载。
2.考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如因疫情等原因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3.考点设南华大学红湘校区。
4.学校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5月20日前落实组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人,其中“专升本”考务工作严格遵守《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执行。
(三)录取工作
1.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和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
2.符合“专升本”基本要求并具备以下两类条件之一者,具有我校免试推荐录取资格:(1)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2)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3.6月15日前,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7天(同时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含免试推荐)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厅。
4.6月30日前,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学籍学历信息核查反馈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入学报到相关事项见通知书内资料。
5.9月30日前,学校完成2021年“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
三、其它事项
(一)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二)“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在本科学校学习两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三)学校2021年“专升本”考试和选拔等工作,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执行。
(五)本方案由南华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4-8281632,雷老师。
原文链接:https://jwc.usc.edu.cn/info/1988/66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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