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科技学院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04-23

一、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

对应专科专业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

技能竞赛免试生(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技术

建设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

建筑经济管理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普通理科类

5

3

会计学

建筑经济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

审计

会计信息管理

统计与会计核算

普通文科类

4

6

劳动与社会保障

公共卫生管理

社会工作

社区管理与服务

民政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事务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社区康复

普通文科类

1

1

二、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住宿费标准

项目

费用

招生专业

每学年学费(元)

4600

1. 劳动与社会保障

5600

1.会计学

6200

1.工程造价

每学年住宿费(元)

1000— 1200 元/人(按住宿标准收取)

注: 本校按物价相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 上表所列“每学年学费”为各专业新入学学年初所预交学费。

(二)奖助政策

1.设置了十余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助学金; 学业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 宝钢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2. 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完成学业。

三、招生对象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

(1 )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 2023 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 )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并于 2022 年(或 2023 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 3 )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 2023 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技能竞赛免试生

国家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免试生,按照赛项及获奖情况如下所示:

(1 )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包含:全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 一带一路” 国际技能大 赛优胜奖及以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类项目金牌银牌和展演类获奖项目视作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2 )国家级竞赛二等奖

包含: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牌、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 (银牌)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

四、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或者服役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或者部队正式书面解除。

(2 )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

( 3 )身心健康, 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 4 )自愿申请。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含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学生)。

(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专升本免试招生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网址:https://www.cqksy.cn)进行报名。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

按照《关于印发 2023 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发〔2023〕 1 号) 要求执行。

六、志愿填报

(一)填报方式

考生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的有关要求, 根据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填报要求

志愿填报须严格遵循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专业类别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要求。

七、考核

(一)考核方式

免试考生免于参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文化考试,学校将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以面试的形式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面试。

(二)面试考查范围

1.工程造价

主要考查范围: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和方法,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清单计价编制等。

2.会计学

主要考查范围: 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账户与复式记账法、 记账凭证的填制与审核、制造业企业主要会计或事项的核算、会计账簿、对账与结账、财务报告、账务处理程序等。

3.劳动与社会保障

主要考查范围: 社保专业的认识、社保专业基本素养、社保专业发展前沿与趋势等。

(三)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其他相关要求, 学校适时在本科教学信息网( http://jw.cqust.edu.cn)发布。

八、加分政策

参军期间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优秀义务兵”的, 在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分数加 5 分, 同一考生获得的多个奖项不累计加分。面试时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九、成绩发布及录取

(一)对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 按以下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1. 免试考生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技能竞赛免试生分类预录。报考数少于或等于专业招生计划的, 直接录取。

2.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大学生士兵,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志愿的,直接录取。

3.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技能竞赛免试生, 根据考生职 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按照总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 依次按学生高职(专科)阶段平均成绩(以学生提供的, 经学生就读专科(高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成绩单为准)从高到低录取。

(二)考生总评分数=面试成绩+加分。考生总评分数满分为 100分, 加满为止。考生成绩排序及预录取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在学校本科教学信息网( http://jw.cqust.edu.cn) 发布。

十、招生监督及联络

(一)监督申诉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人: 沈老师

电话: 65022134

邮箱:jjsb@cqust.edu.cn

(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 王老师、蒋老师

电话: 023-65022071 、023-65022070

通讯地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 20 号

邮编: 401331

(三)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网址: http://jw.cqust.edu.cn/

本招生章程解释权归重庆科技学院教务处。

若本招生章程内容与重庆市 2023 年 “专升本”招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重庆市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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