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教发[2022]5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2023年我院专升本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3年专升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指导。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 长:李 科
副组长:黄霞春、刘 洋、周金玉
组 员:肖前军、张 强、曾 丹、何 瑛、向 钠、
罗美霞、徐 军
(二)专升本工作纪检监督小组
学院设立专升本工作纪检监督小组,由刘洋任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学院专升本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三)教学院部专升本工作小组
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办和学工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二级学院各专业学生的宣传发动、报名组织、资格初审、辅导答疑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
制定学院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教务处
完成时间:2023年2月12日
(二)宣传发动
各二级学院在2023届毕业生中深入解读我省2023年专升本工作的有关政策,做好专升本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
招生就业处尽可能联系由我院毕业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学生,宣传我省2023年专升本工作的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招生就业处
完成时间:2023年2月12日
(三)组织报名和填报志愿
1.组织报名。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 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竞赛获奖考生(含报考“湖湘工匠燎原计 划”的考生)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至 17 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 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注册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和确认个人信息,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按有关要求上传照片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3年上半年退役的须提交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证明、获 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因2023年度“楚怡杯”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安排在 2023年3月举行,参赛学生先以普通类学生身份参加报名及填报志愿。赛事结束后,获奖学生填报免试志愿(含“湖湘工匠燎原计划”),经资格审核后按职业技能竞赛类学生进行免试录取。并填报《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附件1,于2月18日统一提交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2022年2月13 日-18日
2.志愿填报。专升本志愿填报时间定于3月20日至3月24日,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前3天考生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类报考。其中,资格审核未通的免试生、竞赛获奖学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考生按照《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填报1所本科高校的 1个对应本科专业。其中,申请竞赛获奖免试的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的需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政策。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2023年3月20日-24日
3.志愿确认。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就读高校(即生源高校)及时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 件对考生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实时审核。志愿填报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各高校予以提交确认。
责任单位:教务处
完成时间:2022年3月29日
(四)资格审核
学院加强对报考考生特别是享受优惠政策考生的资格审核,将资格审核贯穿专升本考试录取全过程。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审核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志愿填报前集中公示通过名单,公示期 7 日。
1.普通计划考生资格审核。3月10日前,有关生源高校对本校报考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实,如有差错,书面申请盖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更改。
责任单位:教务处
完成时间:2023年3月10日
2.免试生资格审核。报名过程中,有关生源高校、
省就业指导中心及时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对报名的免试生考生信息进行核验和资格初审。其中,高校负责本校竞赛获奖学生及在校期间(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高职(专科)毕业后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截止后 7 个工作日内,将免试生名单及《湖南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等相关材料汇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2023年度“楚怡杯”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获奖学生,获奖名单公布后立即组织资格审核。
责任单位:教务处
完成时间:“楚怡杯”获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
3.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审核。省内户籍高考生源的考生经生源高校初审后,将汇总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省外生源考生以高校审核确认名单为准。各高校须查验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证明,确保真实。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保卫处
完成时间:2023年2月22日
(五)组织辅导答疑
由教务处牵头制定服务考生专升本考试的考前无偿辅导答疑工作安排,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20日
(六)组织参加考试
组织考生根据各报考学校的考试时间,有序、安全参加2023年专升本考试。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教务处
完成时间:2023年4月23日
(七)学历学籍管理
整理好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本科高校,按有关规定给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学信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根据通知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专升本考试招生是保障机会均等、维护教育公平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举措。各高校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 2023 年专升本各项工作任务。
1.落实主体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对专升本工作负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相关工作负全责。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专升本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2.严肃招生纪律。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于专升本考试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落实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在校复习期间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切实服从报考学校的疫情防控安排,有序安全参加专升本考试。
5.强化宣传引导。按照全省统一口径,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面及时准确解读专升本政策和本校的具体工作要求,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要加强对报考意愿学生的引导,避免扎堆报考。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严格监督检查。强化专升本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检查, 继续贯彻执行我厅2022年下发的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省教育厅将会同纪检监察机构和招生考试机构对各高校专升本工作进行督查。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本校专升本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预警、督促整改。考试过程将采取省级抽查巡考、交叉巡考和校级常规巡考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视。对于招生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教务处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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