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英文全称:“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of Forestry and Technology”;部标代码:10538;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学校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第三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和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中均获“优秀”,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8年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第四条 学校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国家特色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培育)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6个。79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农、文、经、法、管、教、艺等九大学科门类,其中12个国家一流专业(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32个)、4个国家特色专业。拥有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8个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等相关规定,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复议考生申诉,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六条 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有关专升本招生政策,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上报相关数据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七条 我校招生计划由普通计划、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同)毕业生计划、免试计划等类型组成。
第八条 普通计划即面向2022年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招生的计划。
第九条 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第十条 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一类免试计划报考。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我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
(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2022年3月1日)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一类考生中,在职业技能竞赛指定赛项获奖的学生可选择报考“湖湘工匠燎原计划”,详见我校《2022年专升本“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总量,综合考虑教育厅计划设置要求以及我校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科学编制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可追加部分计划。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追加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为:会计学、酒店管理、园林、市场营销、环境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共6个本科专业。
注:本校招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2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或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十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二)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第五章 报名及填报志愿
第十六条 2月15日至2月21日,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含报考“湖湘工匠燎原计划”的考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进行预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及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退役证、荣立三等功证明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第十七条 3月10日至3月15日,所有考生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注册并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前4天考生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其中,未参加免试生预报名的考生不能填报免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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