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填报我校单招志愿。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
考生在填报我校单招志愿时,可任选1-5个专业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信息。
报考社会人员单招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等社会人员考生须在报考前提交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原件(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须加盖公章)等。
不能提供上条所规定有效认定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报名费缴纳:2022年3月15日—19日,届时缴费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
考试与考核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参加我校单招的考生按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社会人员及退伍军人组织考试。
考试科目。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学考成绩的考生和社会人员、退伍军人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规则
1. 文化素质测试: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按300分总分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时将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100分折算。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按往届毕业生类别录取。
2. 心理测试:在职业技能测试之前,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初步评价,采用心理测试量表进行测试(不计分,作为参考依据)。
3. 职业技能测试:分为非面试和面试两个部分,非面试部分采用职业技能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部分问答,满分80分;面试部分由面试考官依据考生现场综合表现的情况判定打分,满分20分。测试现场考生随机抽取考题作答。
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学生的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实践经历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其对实践技能的掌握和应用等内容。
4. 命题与组卷。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组建单独招生考试题库,抽取试题组卷。
5. 保密措施。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学校审计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保密人员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考试组织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3月2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校以长沙校本部为主考点。
2.考生类别
我校按照考生类别及报考专业分类命题和组考。所有报考我校单招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报名科类、考生特征、单招报名专业一志愿等情况分A、B、C三大类:
A类考生(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3+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B类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C类考生(退役军人考生和社会人员考生):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评卷。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
录取规则我校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按单招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按一志愿专业报考人数确定分类别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单招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计划未完成的相近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录取,中职考生及其他类别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录取。
我校将通过官网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监督管理我校将在学校官网第一时间公示考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审计监察处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我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应及时报警。
凡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附则单招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和转(换)专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杂费。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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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招生代码:14322 省标招生代码: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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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电话:0731-86887789 / 85251015 / 8525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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