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号)文件精神,确保我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静彬
副组长:周金玉 黄霞春 洪丕庆 刘洋
组员:张强 黄建华 田野 文其知 曾丹 何瑛
向钠 罗美霞 周啸 彭莉
职责:审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确定考试方案,审核录取名单,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高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稳妥有效。单招考试期间,统筹协调招生、教务、后勤、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部门,各司其职,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二)领导小组下设录取工作、考试工作、安全保卫工作、监察工作、疫情防控工作五个办公室
1.录取工作办公室(设招生就业处)
主任:周金玉
副主任:张强
成员:刘湘晖 张访问 焦萍 杨昉
职责:按相关规定制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严格按录取规则做好录取工作,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2.考试工作办公室(设教务处)
主任:黄霞春
副主任:黄建华 周啸
成员:王泳辉 段文杰
职责:严格按规定负责做好单独招生考试的组考方案制定、命题、制卷、保密、组考、监考、阅卷、成绩统计等。
3.安全保卫工作办公室(设学工保卫处)
主任:周金玉
副主任:田野
成员:李治国 谭强 李友文
职责:单招考试期间安全保卫工作、考试期间全程封闭管理。
4.监察工作办公室(设纪检监察处)
主任:刘洋
副主任:曾丹
成员:张琼 朱莉 刘祎静
职责: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5.疫情防控办公室(设后勤处)
主任:洪丕庆
副主任:文其知
成员:昌建强 殷符 刘晓娟
职责:制定单招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与湘潭市联防联控机制或卫生疾控部门沟通汇报,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对所有涉考人员开展全覆盖的考务工作培训和疫情防控培训,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对涉考场所通风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
二、招生对象符合2021年湖南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三、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单独招生总计划1250人,全部为普通计划,无社会人员计划。
四、报考及缴费方式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专门网站进行报名,每人可填报二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具体报名办法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
2.网上报名时间:3月8日—3月16日。
3.报名及考试费:80元/人。收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文件执行。
4.考试缴费流程:第一步:关注“湖南理工职院财务”微信公众号;第二步:进入“在线缴费”,进入缴费平台;第三步:进行信息验证,缴费。缴费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5日。
5.打印、领取准考证:第一步:关注“湖南理工职院财务”微信公众号,第二步:进入“准考证打印”,点击报考记录(如果使用非原来缴报名费微信号,需要重新验证学生信息)。第三步:学生下载准考证到手机、电脑或邮箱,并用A4纸打印。如遇困难,无法线上打印,3月25日可在现场确认后,到教务处领取打印准考证。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我院予以复查。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命题、组考与评卷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单招考试由文化考试(笔试)和职业潜能测试(职业测试、面试、随机面谈)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和职业潜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参加我院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和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两类。考试大纲在学院单独招生网进行公布。
1.考试安排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安排:不组织文化考试,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补考成绩不算)为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潜能测试由职业测试、面试、随机面谈组成。
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安排:组织文化考试,采用纸质试卷进行;职业潜能测试由职业测试、面试、随机面谈组成。
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试安排:组织文化考试,采用纸质试卷进行;职业潜能测试由职业测试、面试、随机面谈组成。
2.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方式实行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四部分,各部分所占分数比例分别为30%、30%、20%和20%。
(2)职业潜能测试(职业测试、面试、随机面谈):考察考生的沟通表达、行为习惯、气质品格等方面情况,分值100分;按报名第一志愿专业大类组织面试。
3.考试时间:(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5.命题:由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教学院部进行统一命题,各院部协助完成此项工作。文化考试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
6.保密措施: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文化考试试卷印制完毕,送往学院保密室,由纪检监察处和教务处统一保管,开考前一小时送往考点办公室,考试结束后经考点办公室确认检查密封后交回保密室。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7.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相关院部具体实施。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8.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监察监督小组参与)实行封闭流水阅卷,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规则1.录取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及实际参考人数,按考生总成绩由学院自行划定,应往届普高生与应往届中职生按相同录取比例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考生录取专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确定。职业潜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录取程序:学院根据考试成绩将预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www.hnlgzy.net)公示5日(3月29日至4月2日),并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批准的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新生凭学院录取通知书与2021年9月初与统招生一并报到入学。
3.对口升学中职考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湖南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国省市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学生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2021年3月8日至25日交至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求实楼212办公室,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根据有关规定可享受免试录取优惠政策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
4.根据湘教通〔2021〕18号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学。
八、新生报到、资格审查及通知书寄发1.单招新生与经高考录取的其他新生同时开学;经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收费标准、编班、日常教学管理、专升本、毕业文凭和就业服务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和提供虚假信息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九、监督机制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731-52518762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新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十、其他1.本方案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进行招生。
3.本方案由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湘潭市河东大道10号邮政编码:411104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张强
联系电话:0731-52518613、58520170
传真号码:0731-52518613
学院网址:www.hnlgzy.net
招生咨询QQ群:33374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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