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专升本吉首大学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严格按规定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专升本”选拔录取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和《吉首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按照省厅下达的总计划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的录取率为其他参考人数大于计划数的专业的平均录取率。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10个百分点;凡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 2021 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单列计划录取,且录取比例不低于 60%。
3.以上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学校上报省厅增加录取计划一并录取。
4.符合我校免试推荐资格的单列计划,自动录取。
5.6月30日前,达不到专科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以录取。
6.考试违纪、舞弊的,考试成绩以零分计,不予以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完成阅卷、统分与复核后公布成绩,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核查成绩,对申请成绩核查的考生进行成绩核实并反馈。
2.按照录取原则及各专业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对最后一个计划成绩并列、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率低于该专业录取率、入伍退役参考学生单列计划录取、免试推荐等需要增加录取计划的情况,上报湖南省教育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进行公示,考生可查询预录取结果。
3.预录取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录取名单。2021年6月下旬将正式确定的“专升本”注册学生数据上报省教育厅。
4.录取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吉首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