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前,报考学生所在高校须在网上审核所有学生报名资格并提交确认。以下三类学生需同时报我厅相关处室(部门)审核认定,我厅将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
1.免试推荐毕业生资格审核认定。报考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具有免试推荐资格的毕业生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并经学校初审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牵头审核。未通过免试推荐资格认定的学生仍可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报考学校不变)。
联系人:刘彦奇,联系电话:0731-84714937。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认定。报考学生所在高校初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省内、省外生源分开统计)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加盖公章的汇总名单报我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省外生源以学校审核确认名单为准,学校审核省外生源时,须查验由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身份证明)。
联系人:陈汉光,联系电话:0731-82207016。
3.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认定。报考学生所在高校对就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应届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加盖公章)和学生本人提交的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我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当年应征入伍且2020年退役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后,将相关材料汇总报我厅学生处。
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毕业生免试资格,由我厅学生处会同省兵役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联系人:陈衡,联系电话:0731-8471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