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号)(以下简称《方案》)与2021年湖南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座谈会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免试推荐生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申请免试推荐录取的考生须符合《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政策要求,获得湖南省教育厅认定的免试推荐资格,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体检要求,诚实守信。
2、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励或荣誉的任意1项:
(1)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
(2)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
(3)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3、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4、申请免试推荐录取专业为我校参与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且符合湖南省教育厅明确的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
本办法由吉首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吉首大学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