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专升本湘南学院宪法科目考试大纲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7

【摘要】为了帮助准备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下面小编给考生整理了2021年湖南专升本湘南学院宪法科目考试大纲,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宪法》考试大纲

一、适用专业:法学

二、考核对象:法学专升本

三、参考用书

韩大元主编,宪法(第七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四、考核目的及要求

本课程的考核目的是检查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情况。本课程考核要求由低到高共分为“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其含义:了解,指学生能懂得所学知识,能在有关问题中认识或再现它们;理解,指学生清楚地理解所学知识,并且能正确地使用它们;掌握,指学生能深刻理解所学知识,在此基础上能够准确、熟练地使用它们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

五、考核内容

导论

了解:(1)宪法学的研究对象;(2)宪法学的研究方法

理解:(1)本质分析法;(2)历史分析法;(3)比较分析法;(4)系统分析法

掌握:宪法学的基本范畴

第一章 宪法基本原理

了解:(1)宪法的词源与概念;(2)宪法的发展演进历程;(3)宪法的特征

理解:(1)宪法的功能、结构;(2)宪法的渊源及分类;(3)宪法规范的效力;(4)宪法解释的定义、历次修改的主要变动之处

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与保障制度;宪法的作用

具体知识点:

第一节 宪法的词源与概念

1.宪法的词源学含义

2.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含义

3.作为法学概念的宪法含义

第二节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1.近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2.旧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3.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宪法基本特征与本质

1.宪法的基本特征

2.宪法的本质

第四节 宪法渊源与宪法分类

1.宪法的渊源

2.宪法的分类

第五节 宪法功能

1.功能发挥功能的条件

2.宪法的具体功能

第六节 宪法结构与规范

1.宪法的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

2.宪法规范的构成要素、逻辑结构、存在方式

3.社会工作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

第七节 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

1.宪法解释的含义及价值

2.宪法修改的含义及意义

第八节 宪法保障制度

1.宪法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2.宪法保障制度的作用

第二章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了解:国体的含义;决定国家性质的因素;各国宪法关于国家性质的规定。

理解: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的具体表现形式;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涵;

掌握:“三个文明”的相互关系;宪法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

具体知识点:

第一节 国体概述

1.国体的含义

2.决定国家性质的因素

3.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的具体表现形式

4.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阶级结构

1.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我国的阶级基础

2.工农联盟是我国的阶级基础

3.知识分子是我国新型的社会阶层

第三节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经济基础

1.我国现行经济制度

2.我国现行分配制度

第四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精神文明对国家性质的作用

2.精神文明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了解:政权组织形式、政体的概念;政权的分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选举制度的主要内容;国家标志的主要形式。

理解: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关系

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着重于实质意义上的平等。

具体知识点:

第一节 政体概述

1.政体的含义

2.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

3.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涵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特点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选举制度

1.选举的概念、选举法的概念、选举制度的界定

2.中外选举制度的历史演变、历次选举法的修改

3.选举权的基本原则、选举权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

4.选举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 国家标志

1.国旗

2.国徽

3.国歌

4.首都

第四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了解:国家结构形式的界定;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及其成因;行政区划的概念;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理论;特别行政区制度的主要内容。

理解: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内容。决定和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我国只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行政区划需考虑的因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及其要点。

掌握: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从某一特定国家的民族、历史等因素,来分析其确立国家结构形式的问题;以具体事例说明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优越性;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利益。

具体知识点:

第一节 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

2.单一制和复合制

3.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及其成因

第二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形成的原因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经验

第三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1.特别行政区的设立

2.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成因及意义

3.特别行政区与行政区的联系与区别

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了解:权利的界定;义务的界定;公民的含义;国籍的含义;国籍的取得形式和原则;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理解:“公民”与“人民”两个概念的区别。近代资本主义宪法所体现的(个人)权利本位价值模式;现当代资本主义宪法体现了从个人权利本位向社会权利本位转变;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从权利本位价值模式向权利与义务价值并重模式转变。

掌握:从提高我国全民族的文化水平分析宪法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从现实生活情况分析宪法规定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的重要性;通过某些社会现象说明确保公民履行应尽义务的必要性。

具体知识点: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1.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界定

2.公民基本权利的类型

3.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4.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关系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

3.监督权

4.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

5.人民自由与人格尊严

6.社会经济权利

7.获得救济的权利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我国公民的主要基本义务

2.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特点

第六章 中央国家机构

了解:中央国家机构的含义;中央国家机构的特点;中央国家机构的组成。

理解:中央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

掌握:中央国家机构的历史发展

具体知识点:

第一节 国家机构形态

1.国家机构的含义

2.国家机构的具体形态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性质、地位

2.组成、任期

3.会议制度

4.职权

第三节  国家主席

1.性质、地位

2.产生、任期

3.职权

第四节  国务院

1.性质、地位

2.组成、任期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1.性质、地位

2.组成、任期

3.职权

第六节  国家监察委员会

1.性质、地位

2.组成、任期

3.职权

第七章 地方国家机关

了解:地方各主要国家机关的地位、性质、组成、任期、职权;行政区划。

理解:地方国家机关与中央国家机关的关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

掌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何更好地履行与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保持密切联系,接受他们监督的义务。

具体知识点:

第一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性质、地位

2.组成、任期

3.职权

第二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性质、地位

2.组成、任期

3.职权

第三节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1.性质、地位

2.组成、任期

3.职权

第四节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1.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设置、组织与居民会议

2.村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设置、组织与村民会议

第八章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了解:司法体制的类型;司法组织结构的类型;司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司法制度沿革及特点。

理解: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职权和领导体制;人民法院的组成、组成人员的任免和任期;我国的审级制度;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人民检察院的组成、组成人员的任免和任期;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掌握:人民法院是如何贯彻执行审判工作基本原则的;人民检察院是如何贯彻实施其工作原则的;两者是如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

具体知识点:

第一节 人民法院

1.性质、地位

2.组成、组成人员的任免和任期

3.组织系统、职权和领导体制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

1.性质、地位

2.组成、组成人员的任免和任期

3.组织系统、职权和领导体制

六、考试方法与考试时间

1.考试方法:闭卷

2.计分方式:百分制

3.考试时间:90分钟

4. 试题总数:约5道大题

5. 命题指导思想和原则

命题指导思想:全面考察学生对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主要知识点学习、理解和掌握的情况。

命题原则:题目数量多、范围广,基本知识一般占70%,中等难度题目占20%,较难的题目占10%,其中主客观题各占一半。

6. 题目类型

(1)选择题(约30分)

(2)名词解释(约15分)

(3)综合类题目(包括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约55分)

7. 各类题目的特点及考核的目的

(1)选择题 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一般由题干和备选项两部分组成。题干就是用陈述句或疑问句创设出解题情景和思路。备选项是指与题干有直接关系的备选答案,分为正确项和干扰项。要求考生要踏实、牢固、全面地掌握所学基础知识。同时要培养概括、分析、评价等能力。

(2)名词解释 用这类题目进行考核的目的主要是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与知识理解的准确程度。

(3)简答题 主要涉及所学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等知识。主要是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记忆。

(4)论述题 要求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等。主要考查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5)案例分析 给出实际案例,要求根据案例条件运用相关知识解决案例问题。这类题目主要考查学生对一些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方法的掌握掌握与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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