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12-05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号)《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73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院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越来越紧迫的需求,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坚持中央统筹、地方主责、系统化推进、质量型扩招,以现代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加快培养国家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二、组织领导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文章

副组长:彭宏伟

成 员:李 毅 宾映初 曹伏明 王华英

职 责: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简章及工作方案等,组织领导学院招生工作,协调处理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曹旭

成 员:刘世伟、林科、肖艳平、曹智贤

职 责:负责制定学院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简章和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学院进行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宣传、咨询、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3.纪检监察组

组长:李颖钰

组员:纪检监察员

职责: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及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31-84015953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收费标准

(元/年)

招生计划

备注

1

临床学院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文、理、对口

5460

5

2

口腔学院

眼视光技术

文、理、对口

5460

10

3

药学院

药品服务与管理

文、理、对口

4200

2

4

护理学院

老年保健与管理

文、理、对口

5460

3

合计

20人

注: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各专业计划视录取情况可以适当调剂。

四、招生对象

1.2019年高考前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补报名,取得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2.取得2019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五、入学时间

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2019年秋季入学。

六、报名办法

(一)资格审查

高职扩招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1日-7月31日,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信息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审核。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身份界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新型职业农民身份界定。

(二)志愿填报

1.对象: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的考生、已参加2019年我省高考报名且未被录取(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填报高职扩招志愿,不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和录取。

2.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进入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hneao.cn/dz

3.时间:8月26日-8月28日。高职扩招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

4.填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填报1个专业志愿,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见我校招生网。

5.考生须知:

(1)根据“湘教通〔2019〕50号”文件规定,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院校。

(2)考生应自主完成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网上志愿填报,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或被修改等,由考生自己承担后果。

(3)考生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报名确认后均视为填报了报考院校的录取志愿。

(三)现场确认

8月30日,考生须持相关证件到学院老校区招生就业处(长沙经济开发区灰埠路87号)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现场确认时到学院计划财务处统一缴纳。

七、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在网上报名,选择填报1个专业志愿,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九、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命题、组考与评卷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应届普高生的笔试成绩采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往届普高毕业生、中职生(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形式。

注:以下相关笔试考试方案由学院教务处另行制定。

(二)成绩计算

1.应届普高生。有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取得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1)参加学院组织面试,面试总分150分(详见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面试方案);

(2)考生最终成绩按其本人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按满分400分折算)+面试成绩(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550分。

2.往届普高生。无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取得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1)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总分150分(详见我院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面试方案)

(2)文化测试:依据《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一套试卷,卷面总分400分(其中:语文2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3)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成绩(按满分400分折算)+面试成绩(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550分。

3.对口生。无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取得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中职对口考生。

(1)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总分150分(详见我院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面试方案)

(2)文化测试:依据《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一套试卷,卷面总分400分(其中:语文2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

(3)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成绩(按满分400分折算)+面试成绩(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550分。

(三)技能测试程序(详见我院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面试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单招文件,学院采用技能测试中面试形式。

1.测试内容:面试总分150分。面试包括自我介绍、评委提问和询问、专业适应性审查、特长展示。

2.测试流程

(1)考生随机排序进入面试室。

(2)身份审核。

(3)考生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不可泄露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户籍、学校等。

(4)评委提问和询问。

(5)专业适应性审查。

(6)考生进行特长展示。

(四)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内容

科目

时间

地点

面试

面试

8月31日

上午8:00-9:30

学院

老校区

笔试

语文、数学、英语

8月31日

上午10:00-12:00

考试地点:长沙市经济开发区灰埠路87号(老校区)。

(五)评卷

由学院组织教师、专家参照《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在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

十、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操作如下:

1.按照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的要求录取。

2.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无限制,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的考生,未录满再考虑录院校二志愿的考生,我院再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同一专业志愿中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普高生、对口生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数、外”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1)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2)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3)不服从考点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4)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5)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4.预录取完成后,将统一在学院招生网zsw.cswsz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6.通过第二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相同。考生在校期间经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本院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院统一颁发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7. 第二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学和转专业。

8.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身份复查和心理健康筛查等。经复查或筛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按国家、学院相关文件和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有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标准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医药卫生大类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数码、字母者;

(2)有严重过敏体质的考生。

3.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十二、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

1

8月26-28日

考生网上报名

2

8月30日

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3

8月31日

上午面试和往届普高生、职高对口生语文、数学、英语笔试。

4

9月1日

笔试阅卷、成绩汇总;总成绩测算、汇总(招就处办公室,院纪委监督)

5

9月1、2日

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电话确认、考生录取

6

9月3日

学院专题会确定单招预录名单,学院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7

9月12日

预录取确认

8

9月13日

报送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和预录取考生信息

9

9月15日

查看比对数据,递补预录取考生

10

9月16日

确认录取信息,上报信息报表和报告

11

9月20日

寄送录取通知书。

十三、收费标准

1.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考试费收取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杂费的收取按长沙市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学杂费、项目费的标准和缴费方式将在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3.除药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4200元/年外,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5460元/年,最终以长沙市发改委审批为准。

十四、其他事宜

1.考生参加单招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为了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院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等多渠道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3.我院第二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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