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年新设置高校43所16所学院更名“大学”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12-05

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评议,43所高等学校获得通过,即日起向社会公示。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公示称,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专家评议,43所高等学校(其中新设置高等学校42所、筹建到期正式设立高等学校1所)获得通过。公示时间为2010年2月3日至2010年2月23日。

  这43所学校中,高等专科学校4所,本科学校22所,16所学院更名为“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筹建到期正式设立。

  公示期间如对评议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反映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会受理。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联系电话:010-66097665,66097165;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高校设置处;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

43所学校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申报单位

 
 

一、高等专科学校(4所)

 

1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太谷师范学校

太行师范学校

山西省

 

2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阳泉市教育学院

平定师范学校

山西省

 

3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黑龙江省卫生学校

黑龙江省第二卫生学校

黑龙江省医院附属护士学校

黑龙江省

 

4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桐城师范学校

安徽省

 

二、本科学校(22所)

 

5

公安海警学院

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公安部

 

6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林业局

 

7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河北省

 

8

沧州师范学院

沧州师范专科学校

河北省

 

9

吕梁学院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

山西省

 

10

吉林警察学院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省

 

11

哈尔滨金融学院

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黑龙江省

 

12

衢州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

浙江省

 

13

浙江第二师范学院

浙江教育学院

浙江省

 

14

福建江夏学院

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福建省

 

15

宁德师范学院

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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