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12-01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7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院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规范、公正、科学、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且综合素质高的普通应往届高中教育阶段考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学院招生考试实行“招考分离”,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总计划50人,具体招生专业、科类、计划见附表。

附表: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招生科类、招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

1

安全技术与管理

文理兼招

职高对口

15

2

工程测量技术

文理兼招

职高对口

15

3

酒店管理

文理兼招

职高对口

20

三、招生对象

参加了2019年湖南省高考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已参加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四、志愿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报志愿,并于831持本人身份证到学院财务处(第三教学楼对面一楼财务收费大厅)交考试费80元/人(只收取现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9年9月1日上午9:00-11:30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总分150分。面试大纲在学院官网公布。

六、录取

1、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按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不予录取。

3、预录取考生,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4、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5、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不合格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新生待遇

通过第二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校后,与其他已录取新生待遇完全一致。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28日


本文转载自:长沙环保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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