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12-01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向军

副组长:王运政 肖继军

执行副组长:肖继军

成 员:曾 懿 黄 索 刘继武 陈为化 王 柯

吴文辉 袁轩宇 吴志超 郑 伟 孙 亮

肖欣荣 龙小平 刘 霁 李亚芹 方 磊

陈蓉芳 谢社初 邓雪峰 杨军强 王君毅

任永辉 刘 欢 马 亮 曹国民 冯 贲

罗继红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考务工作组、纪检督察组、财务工作组、保卫工作组。

1、招生工作组

组 长:黄 索

成 员:各教学系部和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全体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宣传、报名、录取、咨询接待等工作。

2、考务工作组

组 长:王 柯

成 员: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建立面试试题库并制定评分细则,制定组考方案及组考工作安排等;负责评分和统分工作。

3、纪检督察组

组 长:刘继武

成 员: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督查监控,招生差旅补助、招生任务完成情况核查,受理各类投诉。

4、财务工作组

组 长:吴文辉

成 员: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

职 责:收缴考生报名费、录取学生学费,确定考生缴费信息。

5、安全保卫组

组 长:吴志超

成 员:后勤与保卫处相关人员

职 责:招生录取期间的安保维稳工作,学生来校交费的安保工作,报名现场及考点的车辆疏导、秩序维护、应急与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计划(总计划1000人)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人)

建筑工程技术

300

材料工程技术

35

建筑设计技术

50

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

35

数字城市技术

4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5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35

工程造价

180

建筑经济管理(工程财务会计方向)

35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50

给水排水工程技术

35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5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35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50

市政工程技术

50

三、招生对象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身体健康、取得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特长生只招收体育特长生,体育生需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者或参加省一级比赛获得第六名以上(含第六名)者。

四、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15日)

2、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通过网络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教育考试院信息港考生报考平台(www.hneao.cn/ks)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后提交。

3、资格确认

4月16日,学院将通过院招生信息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4月16日~1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学院高新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办理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缴纳80元报考费。

五、招生考试

考生分为三种类型,1类为参加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2类为未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3类为体育特长生。考试内容有文化素养考试、职业潜能测试、体育特长测试三类,所有考生均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潜能测试。考生成绩以综合得分计算,总分600分,组成说明如下:1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潜能测试、高中学业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比50%;2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潜能测试、文化素养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比50%;3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潜能测试、体育特长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比50%。

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命题

(1)职业潜能测试由职业素养、人文常识、心理测量三部分组织,命题时间为3月20日—31日,题数不少于200个。

(2)文化素养考试由语文、数学、英语组成,命题时间为4月10日—16日,4月17日印制试卷并装袋。

(3)体育特长测试由体育专业项目测试组成,命题及测试由公共基础课部负责。

(4)试卷出题及保密管理等工作参照高考等级要求,教务处、后勤与保卫处、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此项工作。

2、考试

(1)职业潜能测试采取面试,时间为3—5分钟,总分300分。

(2)文化素养考试采取笔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300分。

(3)体育特长测试,实行现场评分,总分300分。

(4)高中学业考试成绩折算300分计算分值。

(5)4月18日上午进行文化素养考试、体育特长测试,下午进行职业潜能测试,4月23日公示成绩。

(6)考试地点: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一教学楼,考场等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单独招生考务安排表。

六、录取

严格依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录取,确保公平、公正。

1、4月25日前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

2、4月26日~27日公示拟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5月11日~20日领取录取通知书。

4、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学生可在学院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参加湖南省2015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同时被2所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填报一志愿院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七、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hnucc.com

联系电话:0731-58662866、58660668、52661715

52661758、52661761、52661787

传 真:0731-58662000

邮箱地址:332147363@qq.com 49254266@qq.com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书院路42号

邮 编:411101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13日

本文转载自: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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