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蔡颖学院是2021年山东招生院校之一。山东蔡颖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于2021年实施了部分普通本科专业专科生招生计划。
为确保我院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靠前章总则
靠前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蔡颖大学2021年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蔡颖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蔡颖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山东蔡颖学院学校代码:13006
第五条学校地址:
总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蔡颖路2号;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翠寨;邮政编码:251401
第六条: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级别:本科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专升本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考试录取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集体研究决定。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小组和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山东蔡颖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大专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大专生招生的日常工作。高考工作人员团队选拔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工作公平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有直系亲属的,按照规定禁止申请人参加入学考试。
第八条我院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完善监管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科生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遵循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专科生招生考试录取公平、公开、公正。受理举报或投诉的电话是0531-88253050。
第四章注册和招生计划
第九条招生目标、报考条件和报考资格的获取方式
(1)招生目标
1、我省2021年专升本毕业生。
2.我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申请条件
考生报考高考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大学学习期间没有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者大学学习期间有记过或见习纪律处分,但在报考前已解除纪律处分的。
4.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
5.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通过已毕业大学的综合素质测评取得学校推荐资格,或者通过报考大学专业综合能力考试取得考生自荐资格;已自办卡的贫困家庭(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考生具备报考资格;往年应退役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指专科生或应招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退役后的人员)具备报考资格。
第十个招生计划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告为准。
第十一条我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自荐学生测试)的科目通过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综合能力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试成绩只能用于报考我校相关专业。通过考试的候选人有资格自我推荐。
第十二条考试报名
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需要参加2021年高考统考,符合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校志愿。
第五章文件录取
第十三条准入规则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推荐的专升本考生应当根据考生公共基础四门课程的总成绩、其填报志愿和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设置最低投资额度,并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提交投资额度。
自荐的考生,如果达到专升本相关专业的备案分数,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四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和其填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未达到专升本相关专业报考分数的自荐考生不允许报考。
退役大学生兵是通过单独阅卷的方式报名参加这个专项计划的。招生比例低于40%的,实行40%。
贫困家庭毕业生升入这所大学的特别计划是单独标注和录取的。录取比例低于40%的,按40%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免试晋升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具体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立功退休后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发〔2016〕8号)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专升本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员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厅[2020]3号),以中国国家队队员身份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我省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有资格送本科院校继续深造。我校“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的录取流程如下:
1.具有回避资格的学生向我们学校申请回避。
2我校对申请保送的获奖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学校的选拔要求组织相关综合考试,避免技能考试。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我校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四条准入公示
(一)考生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学校将在录取名单公布后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收费标准和补贴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条件确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学校招生通则。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郑路办发〔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通过奖励、贷款、资助、补贴和免除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学费减免和勤工俭学。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鲁学〔2020〕1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已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名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的,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考上我们学院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八条考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试。如发现有欺诈、冒名等违纪行为,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为学生。
第十九条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必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的,由学校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科生毕业证上标注“× ×专业本科在本学院起点就读”,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我校不设招生代理机构,学校保留追究以山东蔡颖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山东蔡颖学院负责解释。
邮寄地址:
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蔡颖路2号;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济阳翠寨;邮政编码:251401
电话:0531-88253000,0531-88253001
监督电话:0531-88253050
传真:0531-88257501
学校网站:http://www.ycxy.com
学校招生网网站:http://zsw.ycxy.com/
电子邮件:zsbycxy@126.com
山东蔡颖大学2021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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