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对于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录取,以下乐贞老师和李先生整理了西华大学2021年的录取原则,请考生认真核对。
第十一条推荐升本学习的预录取名单,按规定张贴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厅审批后,于秋季初升至宣传专业三年级。
第十二条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学校)学生被征集服义务兵役和退役。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科转大学”考试,实行单独计划,按参考专业数的60%(四舍五入)录取。分数低于前60%的学生列入普通学生排名。
第十三条已建卡的贫困家庭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高职院校完成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按参考专业数的20%(四舍五入)录取。分数低于前20%的学生纳入普通学生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非免试学生应当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考试成绩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确定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院校晋升”的考生名单原则上按照专业由高到低打分确定。按规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将于初秋升至宣传专业三年级。
第十五条综合成绩优异且未被本校相应专业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可根据其转学志愿由高分转低分到本校教育系注册的其他相关院校专业。接受转学的学校会按照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靠前次转学志愿者和第二次转学志愿者相差3分)。如果一、二转志愿者都在线,按照自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接收学校会发出通知,告知学习地点和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在公示名单中的学生,如发现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专升本对口”文件精神的,学校将取消其“专升本对口”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在录取学生名单中,如果本学期靠前次“专升本”考试不合格,将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取消“大专”入学资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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