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成立于2004年6月,是由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和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依托著名城市和学校,滋养台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传承和弘扬南京师范大学的“养生”精神,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出内涵建设,注重质量提升,打造“具有区域领导力和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努力办好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的大学。
学校占地1035亩,在校生10705人,教育部注册本科专业48个,涵盖经济、法律、教学、文学、历史、科学、工业、农业、管理、艺术等多个学科,往届毕业生平均毕业率99%以上,平均就业率96%以上。向社会输送了3万多名优秀人才。学校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和“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多次报道学校的表现;根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武书连任组长)完成的独立学院排名,学校综合实力在全国分别排名第17、18、16位,在江苏排名第2、3、2位,在全国排名第9位,在江苏排名第1位。
在校生质量稳步提高,历年学校录取分数线稳定在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生源质量逐年提高,投资分数已经超过部分公立本科大学;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取得丰硕成果。学生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连续十余次位居全省专升本前列。专四、专业八级一次性通过率在全国独立学院名列前茅,在国内外各种专业竞赛中获得省市级奖项1300余项;学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优质就业形势喜人。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生分别获得公办教师编辑724人、736人、823人,部分专业学生获得公办教师编辑的比例达到80%以上。三年来,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爱丁堡大学、伯明翰大学、悉尼大学等著名大学的研究生院录取了600多名毕业生。
学校的艺术教育和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学校承办了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江苏高雅艺术进校园”系列活动;南京师范大学台州学院歌舞团被批准为“省大学生艺术团”;我校成立泰州市青年美术家协会,研究生黄鑫作品入选国家书法艺术最高奖项“兰亭奖”;学生获得江苏省体育舞蹈锦标赛一等奖;多名师生获中国经典阅读比赛江苏省一等奖;学生多次获得历届江苏大学生艺术展览专业组的奖项。师范教育特色明显,是全省同类学校中最具代表性的学校之一。有10个专业可以招收培养师范生。学生连续多年获得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公办教师的毕业生数量居全省培养师范生专升本前列。
1.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二,注册、自愿申报和考试
1.申请人: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是本省各专升本的专科生。
2.注册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后,达到毕业要求,正常毕业。
3.报名资格考试:报考专升本“特转”的考生,由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推荐进行资格考试。
4.志愿者设置:2021年“特转”录取工作将根据考生申请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者。考生可根据专科阶段的专业和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分类的十二个学科,选择本学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每个学生最多可以填写五个机构的五个专业。
5.考试
文科和文科考试科目:大学语文(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理工科考试科目:高等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文理工程满分都是400分。6.考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
第三,转移和培育
1.全省统一考试后,由省教育厅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21年“专业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由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
2.“特转”新生持大专毕业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大专毕业证的“特转”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专升本”学生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3.“专业转”学生学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收取,与我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第四,学籍管理和就业
1.“专科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2.“专业转”生享受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3.专升本阶段“专升本”学生的课程及相应学分按照我校相关规定确定。转学到我校后,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人才培养计划,学习了相关课程,取得了相应学分。
4.“专业转”生按专业分班。学籍管理和学业管理按照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专业学生学籍和学业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执行。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符合我校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发给。
5.“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相关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动词 (verb的缩写)联系信息
学院代码:1371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
联系部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225300
电话:0523-86152766,0523-86153697
不及物动词监督方式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纪检监察室电话:0523-86152205,电子邮件:jjs@nnu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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