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5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颁布省属专升本“专业转”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苏教函〔2020〕1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转”工作的通知》(苏教函〔2020〕12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21年继续招生,现公布相关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学院代码:1813,计划批次:普通批次

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注: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告为准。

二、注册资格

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本省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的专科生。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您可以注册: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正常毕业。三.招生1、统一招录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项调剂”考试。

2.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符合条件、符合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结合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志愿跟随”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原则上,我们学校不接受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院专业和基础课程。

第四,学生培训

1.专科生转到我院相关本科专业三年级,按专业分班。学制两年。

2.我院将录取结果提交省教育厅审核登记,考生入学后办理电子注册变更手续。

动词 (verb的缩写)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不及物动词学籍管理与就业

1.对于转学到大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的推荐机构负责办理转学手续,并提供转学到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我们学院负责办理接收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将不办理入学手续。考生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此外,本课程专业的学生不允许转到其他专业或学校。

2.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应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科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外,享受我院同专业本科学生同等待遇。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内容。

4.大专生毕业后,应当执行国家对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七.联系信息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师旷路6号

电话:0523-80639099

学校网站:http://www.hlxy.edu.cn

微信号:hlxyzsb

招生办微博:http://e.weibo.com/njucmhlc

八.监督机制

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招生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管部门的监管举报电话是0523-80639080。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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