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章总则
靠前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专业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转”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苏州科技大学,中文简称“苏州科技大学”;英文名是苏大,英文缩写是“SUST”。
学校代码:10332(国家标准)
学校识别码:4132010332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学校级别和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学校地址:石湖校区位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学府路99号;江峰校区位于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701号(虎丘区);田萍校区位于苏州高新区长江路55号(虎丘区)。
学校地点:石湖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商管理、英语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江峰校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在田萍校区。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学校成立“特转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特转本”招生组织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在学校“特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特转”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选拔对象和选拔程序
第五条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2021年学校将自主招生15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第六条选择对象和条件
1.参加“专业转”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由其所在学校推荐。报名条件是:(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接收专业要求;(3)各科成绩优异,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以内,无补课;(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学生综合评价得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以内。
2.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选择程序
1.学生注册
考生应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
被推荐参加“特转”自主招生的考生,仍可参加省内专升本“特转”选拔统一考试,填报相应志愿。
2.审查建议
“特转”考生由所在院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考试和推荐。考生的推荐材料应由所在院校在2021年1月10日前提交给我校。
3.填写你的志愿者
推荐考生填报本校某相关专业。
4.选择测试
推荐参加“特转本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请于1月16日(周六)13:30-18:00到我校石湖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堂接待处报到,领取准考证,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注册费为每个学生10元,考试费为每个科目45元,共计55元。考试时间定在1月17日(周日)上午9点到11点,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为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
5.承认
学校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定录取名单。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
第四章转学培训、学籍管理和就业
第八条转让和培育
1.“专业转”学生转到我校读本科三年级。
2.我校将录取结果提交省教育厅审核注册,并办理相关注册变更手续。
3.专业学校转来的学生学费和我们学校同专业一样。
4.学校为“专科生”安排班级,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价教学。
第九条学籍管理和就业
1.推荐院校和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学和接收手续,未取得大专毕业证的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3.“专升本”学生享受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专业转”生毕业证书内容按国家规定填写。
4.“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相关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第五章补充规定
第十条“专业转”生招生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公开选拔方式和结果,防止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不符合省教育厅和我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或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学生资助的规定,考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
学校承诺保证入学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二条学校本科招生网络提供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录取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http://www.usts.edu.cn
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usts.edu.cn
招生办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学府路99号
邮政编码:215009
电话:0512-68096117传真:0512-68096117
电子邮件:zsb@mail.usts.edu.cn
微信号:usts_zsb(苏科大本科招生)
监督电话:0512-69379060
第十四条苏州科技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本章程通过我院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各媒体摘录刊登的章程内容如有误解,以本校刊登的完整章程为准。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特转”自主招生考试考核内容一览表
苏州科技大学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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