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学习委员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科目论证意见函》(教办函[2020]8号),现将我校各专业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指导意见公告如下:
一、确定专业科目的依据和描述
1.文件依据:重庆市“专升本”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专升本”考试按文理两大类组织。文理分科根据考生当年就读高职(专科)专业时指定的科目性质确定,考试科目由推荐学校确定,同学校同专业同方向的学生应进行相同的考试。
2.现实依据:根据上述文件规定,重庆医科大学是“专升本”选择的主体学校。因此,重庆医科大学历年来都进行了一般的“专升本”专业招生,原则上以重庆医科大学规定的所选科目为准。如果重庆医科大学不能进行对口招生,将根据自身的专业性质和其他普通“专科到专科”本科院校的招生专业科目确定。
3.此前确定的24个主要科目保持不变,2017年及以后新增的主要科目以本公告为准。
4.科目确定后,考试科目应与专业学生相同。
第二,各专业“专业提升”适用于学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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