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全称:上海建桥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虎城环路1111号
三、招生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专升本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和证书种类
学院名称: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类型:完成学业后,达到毕业要求,从上海建桥学院起点颁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校对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大学招生督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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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性别比例限制;招生后日语专业的外语是日语,其他专业的外语是英语。
八、对象的选择
符合《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专升本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薛[2020]11号)要求的考生,可报考2020年“专升本转大学”。对于服务基层的专升本毕业生,我校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资格考试工作。填报艺术类专业时,一定要符合本校公布的专业对口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2020年“专科转本科”专业对口单位信息表》。
九、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必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如果隐瞒病史,学校将按照《学校注册管理规定》中关于退学和休学的规定执行。
X.测试方法
一、“特别推广”统一考试时间:2020年5月23日
二、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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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普通考生,其他考生做到“同时考不同卷”。
四、专业基础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地点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XI。录取规则
靠前,每个专业的节目不超过50%是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到低来挑选的。面试申请条件见其他说明。
2.通过面试录取的考生,无需笔试即可录取。面试后未取得免试笔试资格的考生,必须重新参加我校组织的各专业基础科目笔试。
3.剩下的计划录取是根据专业基础学科的考试成绩。根据考生的整体考试情况,按照各科不低于60%的平均分划定各专业的录取资格线。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资格网上考生按照专业基础学科考试成绩的顺序录取。同时,四级成绩高的也会被录取。日语专业同时录取时,优先录取日语N2分高的。
4.未取得上海专升本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在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中,只有面试成绩和专业基础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生效。拥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计算机考试。
5.考生应按我校招生规定填写自己的专业志愿,一经填写,不得修改。
六、小语种考生经市教委批准参加“专升本”的,其英语四级成绩认定为及格分,即425分。
七、退役士兵的录取,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人数计划,根据专业基础学科成绩单独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8.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并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报名要求的中国国家队队员,均可送至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具体退场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专升本退场和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员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2020]3号文件)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非艺术类专业23000元/年(上海市教委闵[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专升本确定);
工商管理(奢侈品管理)专业3万元/年(沪教委闵[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专升本自主确定);
艺术类专业27000元/年(上海市教委[2015]4号文)(收费标准由民办专升本自主确定)。
住宿标准:
新建、改建校舍4800元/年(沪教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专升本自主确定)
新建校舍5800元/年(沪教委闵[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专升本自主确定)
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家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1 .科目报名考试费40元/人
2 .科目报名考试费66元/人
3 .科目报名考试费92元/人
十三.筹资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学生资助的规定。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录取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同时,学校还设立了青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别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我们学校承诺保证考上我们学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
我院整个招生过程由纪委监察部监管。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十五.网站地址和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办(办公室)官网:http://zsb.gench.edu.cn
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十六.其他说明
1.考生必须按照市教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申请面试、打印准考证的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二、面试优先录取申请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职院校(专科学校)考生可以获得面试资格:
(1)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干部)及五四青年奖章荣誉称号获得者;
(2)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奖学金获得者;
(3)全国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优胜者(团体优胜者必须是靠前名选手);
(4)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金奖获得者(团体获奖者必须是靠前名选手);
(5)上海建桥学院雷锋金奖获得者;
2.同时符合下列任两项条件的考生,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期间可获得面试资格:
(1)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得者;
(2)获得校级综合奖学金二等奖以上或校级学期综合奖学金一等奖(不含企业奖学金);
(3)通过非英语专业英语六级(425分以上)的考生;
(4)上海市教委主办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团体获奖者必须是靠前名选手);
(5)上海建桥学院雷锋银奖获得者;
(6)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与其所报考专业相对应的高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
3.面试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5月1日至5月8日。详见我校招生网。
3.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网上报名费,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新生报名及复试:
已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将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注册时必须携带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考生录取后,学校会进行体检。如果发现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将被退学;未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持有相关证书,成绩虚假者,取消资格。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考试前14天不允许离开上海。考试期间的录取要求详见我们的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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