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南京审计大学
学校代码:1119(江苏省标准)
学校性质:省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公立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玉山西路86号
邮政编码:211815
南京审计学院是唯一以“审计”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我国审计高等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它是为审计而建立,为审计而存在,因审计而繁荣,因审计而强大。学校创建于1983年,1987年更名为南京审计大学。2002年,原南京金融学院合并。2007年以“优秀”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审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成为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江苏省联合创办的大学。2013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5年被部批准,经过37年的建设,学校发展成为以审计为品牌的特色大学,经济、法律、工程、文理等学科相互支撑,协同发展。
学校占地145公顷。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16000多人。有1110多名专职教师。其中高职称180多人,博士620多人。学校拥有政府审计学院、会计学院等16所专业学院(教学部),审计科学研究院、瑞华审计会计学院等11所特色研究院所;本科专业3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学校学科建设成效显著,江苏专升本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众多。学校拥有5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5名教育部教授。近五年来,学校主持了150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75个省级科研项目;参与国家审计署重要政策法规建设,以及审计学科建设等重大理论问题。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07篇,在中科大/CSCD期刊发表论文1100篇,学习专著100余部,获得教育部科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50多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截至2019年5月的统计数据)
为了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输送优秀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转移”工作的通知》(苏教〔2019〕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转移”工作的通知》(苏教〔2020〕3号),结合江苏省办学特点,
一、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告为准。
二、应用要求
1.招生对象:列入国家专升本招生计划并经江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江苏省各专升本就读的专科生。
2.注册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完成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要求,能够正常毕业。
(3)“专业转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学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报考相应的专业。考生报名资格由推荐院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第三,招生
1.考生报名:必须参加江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特转”考试。
2.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省统一考试后,由省教育厅划出录取资格线,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督导。学校会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意愿录取学生,从高分到低分。
申请跨班考试且专升本阶段专业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3.录取通知书:“特转”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发送至推荐学校,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录取考生。
4.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要体检,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其他事项:科目选择、报考资格、报名地点和时间、考试科目和时间按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执行。
第四,培训和费用
1.培养形式:“专升本”学生根据专业设置新班级,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标准学制2年。
2.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学费和住宿费与同专业同年级的学生相同。
动词 (verb的缩写)学籍管理与就业
1.学籍管理:对于被本校录取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的推荐学校负责办理转学手续,提供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等材料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对于那些没有取得毕业证的学生,我们学校不会办理入学手续,也不会注册为学生。“专业转”生不得转专业、转学校;如果你要求返回原学校或逾期未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2.在教学和培训中使用外语:在我们的本科教学中,英语是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语言,在教学中不为非英语语言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言课程。未按规定完成学业的,按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3.毕业证发放:入学后,“专业转”生享受我校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待遇(国家和江苏省明确政策除外)。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的学生,授予南京审计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专业转”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就业政策:“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对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1.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南京审计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学校“专业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公开选拔方式和选拔结果,消除选拔录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校监电话:025-58318861、
3.本科招生网提供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录取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4.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不符合江苏省教育厅和我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对有关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或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转制”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转制”扩招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联系信息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玉山西路86号
邮政编码:211815
电话:025-58318186
给:zsb@nau.edu.cn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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