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枣庄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5

2020年,山东省专升本招生规定陆续出台。我们来看看枣庄大学2020年的招生规定。

靠前章总则

为确保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结合枣庄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靠前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

第二条枣庄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枣庄学院专科生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四条学校全称:枣庄学院

第5条学校代码:10904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立高等学校

第八条颁发证书:专科毕业的学生一般学制两年,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学校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文凭。专科生毕业证书的内容是“××专业本科在我院起点学习”,学习时间以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为准。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九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邮政编码277160

第十条学校概况

枣庄大学是山东省公立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前身为1971年成立的枣庄师范学校。198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枣庄师范学院。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枣庄学院。2012年,枣庄师范学校(前身为1908年成立的工业中学)并入我校。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子昆教授和姚建铨教授为名誉院长。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爱、尚鲜、博物、爱”的校训,服务地方、特色发展,促进教育教学优质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社会声誉和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学校占地1142亩,面积42万平方米(在建新城校区占地188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95亿元,有实验教学中心2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7亿元。图书馆藏书148.16万册,电子图书195.17万册,电子期刊9.02万种。学校招收来自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全日制普通专升本学生18338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338人,专任教师969人,教授、副教授324人,博士244人。其中,特聘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3人,国家“亿人计划”专家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3人,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1人,教育部“乐贞优秀人才”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2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有80多名中青年专家、省名师、省重点学科首席专家、专兼职博士、硕士导师做出突出贡献,是山东省首批“黄大年式专升本教师”之一。

学校拥有21个教学学院(系),60个普通本科专业,构建了集文学、科学、工程、管理、教育、历史、经济、法律、艺术、农业等10个学科为一体、相互支撑、相互协调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其中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23门,国家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层次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4个,山东省一流专业9个。

学校以“全国知名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产学结合的协同教育工程取得显著成效。“中兴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凤凰教育大学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2019年被批准为山东省第十二批社会科普教育基地)、“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互联网加中国制造2025”、“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AI+智慧学习”等7个产教融合推广项目已全部入驻学校。

学校重视科研,拥有山东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山东鲁南煤化工技术研究院、山东低维量子传感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石榴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重点行业事故预防技术研究中心(危险化学品)、山东微纳科技院士专家工作站、中国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等7个省级科研平台和27个市级科研平台。

学校是山东省授予硕士学位的项目建设单位,是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天津大学激光与光电子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生,与曲阜师范大学、青岛理工大学、聊城大学等专升本联合培养硕士生。

学校与欧美、亚、非、澳14个国家以及台湾省的52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学分互认、学生交流、国际学历生教育等项目。学校与中国世界语协会共建了世界上展览面积最大、亚洲唯一的世界语博物馆。2019年被批准为山东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一条枣庄大学成立专升本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枣庄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专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不要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大学生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枣庄学院纪委对专科生招生进行监督。

第四章准入

第十四条招生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20]1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

1.专升本推荐考生招生计划: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2020年招生计划》(鲁教字[2020]1号)。枣庄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及专科推荐考生招生计划如下:

枣庄学院2020年推荐考生招生计划统计表

2.自荐考生招生计划:自荐考生参加了专升本转大学统一考试,达到我校同专业录取标准的,将与招生计划单独添加。

自荐考生考试计划详见《枣庄学院2020年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考试实施方案》

3.退役士兵升本院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门公告为准。

第十六条申报比例:申报比例按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高等学校推荐的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考试机构确定的考生排名择优录取。

符合我校同专业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将被追加录取。

免试考生和退役士兵的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省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新生复试:未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者,不得报名入学,其入学资格由学校取消。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为学生,由学校负责偿还。学生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二十一条专业调剂政策:专升本班学生,不得申请专业调剂。

第二十二条收费和退款标准: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路办发〔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奖励措施

1.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种个人奖学金。

2.对来自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的支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完善的资助体系,通过发展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无息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没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不印刷出版高考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以枣庄学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枣庄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电话:0632-3786721,3786037

招生投诉(主管)电话:0632-3786798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

邮政编码:277160

邮箱:zzxyzsb@163.com

学校网站:http://www.uzz.edu.cn

兆生。http://zsb.uz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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