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5

2020年,山东专升本招生规定陆续出台。再来看看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的招生规定。

靠前章总则

靠前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20]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应当遵循国家和山东省的招生政策,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专业要求,编辑和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条青岛理工大学专科至本科招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学校基本信息

第五条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429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学历

1.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理工大学

2.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相应的学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授予青岛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内容填写“专业起点× ×专业本科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学校位置

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邮编:273400

第九条学校概况

青岛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作为中心,科学与技术相结合,在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协调科学、工程、经济、管理、文学、法律、艺术等学科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学科大学。学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培养应用型基础人才为特色的名校。

学校前身是1952年12月创办的“山东省青岛市建筑工程学校”。1953年6月,山东省划归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领导。1960年6月升格为“山东冶金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此后,学校的隶属关系发生了几次变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更名为“山东冶金工业学院”,恢复本科招生,隶属冶金工业部。1985年9月,更名为青岛建筑工程学院。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11月调任山东省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4年5月,更名为青岛工业大学。200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自成立以来,建立了专科、硕士、博士培养体系,培养了18万多名理工科、技术、管理高级人才。

学校辖市北、黄岛、临沂。市北在青岛,黄岛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在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占地面积约216.5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超过100.34万平方米。图书馆大约有241.82万本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4.25亿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2458人,其中专任教师1618人。有博士学位教师650人,硕士学位教师809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99人,副高级人员480人;博士生导师65人,硕士生导师568人。学校有日本工程院专职外籍院士1名,俄罗斯工程院和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1名,中国科学院特聘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俄罗斯联邦科学院外籍院士1名。特聘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一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带头人1名,名师1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1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百万人才工程”国家候选人4名, 教育部乐贞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3人,国家级名师1人,国家级示范教师、优秀教师6人,其中“泰山学者优势学科团队领军人才”1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15人,海外特聘专家、青年专家1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4人,山东省专升本首席专家5人,山东省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 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省级教师11人,山东省“双百外语学院”团队1人,山东大学黄大年式教学团队1人

学校有13个教学部。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博士项目10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二级学科硕士项目71个,硕士学位类别11个,本科专业63个。7个专业入选国家一级本科专业建设工地,12个专业入选山东省一级专业建设工地。土木工程被批准为山东省首批一级学科,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被批准为山东省一级学科(培养);拥有国家和地方冶金渣资源高效利用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44个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创新基地(111计划)、山东大学蓝色经济区工程建设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山东大学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协同创新中心、山东大学激光绿色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山东大学沿海城乡建设工程材料性能提升与绿色施工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海尔-科技博士后工作站R,D基地、山东大学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目前在校大学生32143人,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2136人。

学校贯彻党的办学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倡导学习民主和学习创新、社会公平和以人为本,秉承“坚韧、坚韧、勇敢、负重”的精神传统;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目前,学校正朝着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高水平、特色鲜明的应用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

第十条临沂校区概述

临沂校区是青岛工业大学的一个校区,2006年经山东省教育厅(2006)11号文件批准成立。校园占地700亩,建筑面积15.4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2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28万册,电子书和网络数据资源约7172GB,全部共享青岛理工大学图书馆。

学校选派管理骨干长期驻校,每学期选派由博士、教授、名师组成的“常驻教学团队”。临沂校区教职工341人,其中临沂市教职工252人,派驻和外聘教职工89人,专任教师179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7人,副教授19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12人;拥有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名师、宝钢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13人、杰出学者、专家教授30人。

临沂校区与天元建设集团、海尔集团、莱钢集团等150多家大中型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截至2019年,已有22250名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离校,就业率超过96%,部分专业供不应求。从2017年开始,就有了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学习计划,考研率逐年上升,年均15%以上。

第三章招生对象和申请条件

第十一届招生目标

1.2020年我省普通专升本专科毕业生。

2.我省户籍退役士兵。

第十二条申请入学的条件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三条青岛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就业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青岛理工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大专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就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青岛理工大学纪委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章招生和录取

第十六条录取。

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20]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报考档案的考生将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

第十七条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13个,学院推荐考生招生750人:工程管理30人,工程造价60人,会计30人,市场营销60人,电子商务60人,英语60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60人,机械设计与制造及其自动化6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0人,土木工程120人,物流管理60人,房地产开发与管理60人,环境设计60人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且符合同专业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

详情可在山东教育厅网站或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网找到。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等规定方式公布。

第十九条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以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条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二十一条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免试考生和退役士兵录取办法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贷款奖励的收费标准和办法

第二十三项指控

1.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

2.住宿费: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2019]804号),根据宿舍设备条件(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及学校文件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600—800元/人/学年的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奖励措施

1.在校学生享受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每年按成绩授予奖学金,最高标准为8000元/学生/学年。

2.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政策按照《山东省学生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执行。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要按上级规定对新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审查,如果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不符合入学标准而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纪委和监察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编:266033,电话:(0532)85071099、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学校保留追究任何以青岛理工大学名义非法招生的机构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不印刷出版高考相关材料。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1.电话:(0539)5797333,(0532)85071039

2.电子邮件:zhshb@qut.edu.cn

3.学校校园网:http://www.qut.edu.cn

4.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ut.edu.cn

5.临沂校园招生信息网:http://zjb.feix.qut.edu.cn/

6.邮寄地址:

青岛市北区抚顺路11号招生办,266033

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一号就业创新创业指导教育服务中心,邮编:273400。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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