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章总则
靠前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本科招生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本科招生咨询和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述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以下简称“珠江学院”)
二、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三、学校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87
动词 (verb的缩写)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六、学校的基本情况: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财经大学和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独立学院模式和机制组建的本科层次普通专升本。主办单位之一的天津财经大学,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另一个组织者广东珠江投资有限公司是一个多元化的大型企业集团。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位于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毗邻金鸡高速公路。校园占地900亩,学校设施齐全。学院管理严格规范,秉承“以生为本、以质为本”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追求卓越、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应用型人才。学院有46个专业和专业方向,涵盖经济、管理、文学、教育、工程和艺术等领域,学科体系完整。学校在校生1万多人,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珠江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与招生有关的重大事项,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珠江学院设有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六条珠江学院应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状况和社会需求,于2020年设置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招生专业,并进行规划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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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学院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生/年,住宿标准为1500元/学生/年。政府调整当年学费标准的,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注册和审查
第八注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具备注册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并被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或高职院校录取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并被普通高等学校或高职院校录取且在本市有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院校毕业生;天津市高职院校毕业生考入其他省市高职院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专升本和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学生;
2.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注册或录取资格的;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第九条登记方式及其他
一、文化报名:考生必须按照天津市统一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专业课报名和考试
(1)注册方式:
专业课程的注册通过现场注册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章程》和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报考须知》。
(2)注册程序:
请于2019年12月30日8:30-16:30到天津财经大学A座一楼(河西区珠江路25号)现场报名。详见《2020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进入高职院校须知》。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分为主证和辅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将由工作人员发给专业课考试准考证硕士证书。对于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我院将为他们安排考场和座位。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号、座位号会显示在补充证上,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当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专业课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2020年1月5日,上午8:30-11:40。
2.考试地点
天津财经大学(河西区珠江路25号)(考场号、座位号请查看准考证补充证明)。
3.考试科目
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两门,分别是管理原理和经济学,满分100分,总分200分。考试大纲请参考学院招生网站。
4.预防
考生在参加珠江学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先考“三证”(主证、副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请牢记。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十条珠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颁布的相关规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意愿,按照德、智、体、美综合评定进行选拔。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平行志愿录取应符合天津教育考试院的录取规定。
第十二条政策加分考生、离退休考生、免试推荐考生的录取,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还是一样的话,文化课成绩按照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或语文的基本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复检,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珠江学院高职院校本科招生专业设置双语(中英文)教学课程,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要认真填写。
第六章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及复印件,按照学院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书面请假,并取得学院批准。休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根据教学计划培养学生。
第十八条珠江学院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的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告。目前,学院拥有各种奖学金,覆盖面超过20%。
第十九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考核符合毕业标准的,授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标注“从专科开始”字样。授予毕业生学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和珠江学院相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
第七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20年招生。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已经珠江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天津招生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珠江学院以往关于高职院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珠江学院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的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咨询和录取结果查询方法
网站:zhujiang.tjufe.edu.cn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电话:022-22410821 22412000传真:022-22410864
邮编:301811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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