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是2019年山东省专升本之一。如果你是2020年的考生,对菏泽学院感兴趣,可以看看这个学院2019年的招生简章。
靠前章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结合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靠前条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菏泽学院入学考试。
第二条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文化考试成绩优先、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应当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菏泽学院
第5条学校代码:10455
第六条学校地址: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体制和类型:公立高等学校。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学校设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编辑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向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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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招生目标
1.我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毕业生;
2.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毕业并在山东省有户籍的退役士兵(包括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毕业的退役士兵)。
第五章准入
第十四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转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18〕29号),实行过程考核与普通高等学校转本科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录取机制,由学生所在学校向考生提供过程考核结果。
录取以专业平行志愿为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平行志愿规则归档。对于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校将根据备案范围内的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并参考流程考核结果。
第十五条退役士兵的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18〕29号)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其他
学习十八年:一般2-4年。
第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的名称和证书种类: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了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的,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科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必须填写为“× ×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根据进入本科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退收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办发(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学生资助办法:学校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基金、贫困生补助等。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帮助有特殊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第二十四条已被学院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毕业证,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注册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不允许注册入学,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为学生,并予以退役,后果自负。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不印刷出版高考相关材料。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我校保留追究以菏泽学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或上级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或上级政策为准。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荷泽市牡丹区大学路
联系单位:菏泽大学招生就业处
电话:(0530)5668117 5525742
电子邮件:hzxyzsb@163.com
网站:http://www.hezeu.edu.cn
邮编:274015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菏泽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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