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省专升本录取规则!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4

2月27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21年陕西省高考实施办法》。文件确定2021年陕西省高考考试时间为4月10日。以下是乐贞编辑2021年陕西省高考录取规则。

承认

(一)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文化课总分相同者,语文/数学高分者优先)。专业招标中,所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相同的考生都将被放入投标,超标部分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追加计划后受理。正式备案后,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征集志愿者。

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意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提出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进行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落实,确保公平公正。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义务兵役退休和“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厅〔2009〕6号),退役士兵另行招生。招生计划按不低于报考退役士兵人数的30%的比例单独列出。单排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不得低于该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20分;同一专业申请人数少于4人的,没有单独的计划。文化课统考成绩在录取时增加20分的,按平行志愿归档。文化课统考成绩提高20分的,不予备案。

(三)普通职业毕业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四)实行局域网招生,统一使用考生的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在招生网站下载录取。招生学校根据省级招生名单审批后,出具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给考生。

(5)文件移交。录取后,学生所在学校通过招生系统的学院管理端下载录取名单,新生纸质媒体档案由学生所在学校封存,移交招生学校。退役士兵产生的纸质媒体档案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封存,移交招生学校。纸质档案的移交应严格执行移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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