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授大专在读的时候能不能报考自考本科
报考自考本科的前提要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才可以报考,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在校大专生也可以报考,毕业的时候那大专毕业证申请本科毕业证和学位。
急切想知道湖南师范大学开设的函授专业和自考专业的设置情况????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东濒碧波粼粼的湘江,西偎钟灵毓秀的麓山, 是一所集自然之神秀、中和文之灵杰,历史悠久、环境优雅,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国家百所重点建设的“ 211工程” 大学。 走过了67个春秋的湖南师范大学下设23个学院,3个教学部,51个研究所(中心) 、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7个 十五 国家 211工程 重点建设学科和13个 十五 省级重点学科。学校现有全 日制本科专业7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5个(含一级学科覆盖 数),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47个,并拥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校以来,已为国 家输送各类毕业生20多万人,培养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4000余人,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有全日制 学生25000余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一、自考开设专业:
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会计(电算化)、经济信息管理、电子政务、电子技术、电子工程、电子商务(长线)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销售管理,游戏软件开发 、会计(电算化)、 经济信息管理 信息技术教育 、电子商务(长线)、计算机及应用(长线)
商学院:工商管理、国际贸易、金融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涉外秘书、对外汉语
外国语学院:外贸英语、日语、英语(长线)、英语翻译
工学院: 服装设计、平面设计、数控技术
法学院: 经济法
公共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
新闻与传播学院:广告、新闻学
教育与科学学院:教育管理、应用心理学、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教育技术
化学化工学院:工业分析技术、化工工艺、化工工程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工程、食品工艺、食品工程
医学院:社区护理学,药学
二、函授开设专业
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英语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国土资源管理、法律事务、艺术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技术、临场医学、药学、医学影像、计算机技术、教育管理、学前教育、法学。
我是最新成人函授本科毕业的,请问现在还能不能申请学士学位,如果能的话,具体怎么报考
自考是一人在申请这个专业的本科毕业证的当年申请学士学位,没有的话就没有了 次年不能申请
函授不清楚 应该也是当年的吧 你当时在哪里报的名? 就去哪里
急求助,哪位知道公大自考或者函授怎样报名,如果不是非警务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不可以报,谢谢,在线等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如果是北京的,自学考试开设专业有公安管理专业(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不管您是不是非警务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均可报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不过你现在可以打电话问问啊~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010,自考很显然,你也报不上10月的啦。因为10月考试的:注册、报考、缴费时间:8月25日0时至9月5日24时,逾期不予办理。新生照相时间和地点: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新生照相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你只能随下批报考一月的啦~
(焊接技术与工程)哪所大学有这个专业的函授教育?
1、上海中和
2、哈尔滨工业大
3、江苏科技大
都有这个专业,而且我正在进行着上海中和的函授
自考本科 函授本科 统招本科 区别在哪?
最硬的是统招,然后是自考本科,再然后是函授本科,这个算是成教性质,最后是网络学历。
统招就是国家有目的有方向的统一招生,属于全日制普通文凭,这个最好。比如高考、专科毕业考本科等等都是统招的。然后是自考,自学考试,社会认可度也较高,可以自学也可以参加辅导班,接下来是成教,比如夜大学、函授等等。函授就是院校在外地开设的例如夜大学辅导班等等形式。最后就是网教,网络教育,远程教育,这个相对来说较差。但是证书最容易获得。
函授本科能考司法考试吗
我认真的回答就是,绝对可以!最详细和权威的证据是司法考试官方网站普法网每年报名前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里确定你绝对可以报考 这是它的网址,你就放心备战司考,祝你好运!附07年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 告
(第6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分别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为2007年5月至2011年12月31日。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2.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20日。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即中国普法网,网址:)进行网上预报名。各地是否实行网上预报名,由省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告。
3.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毕业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为方便报名,提高效率,报名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按照填表说明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后,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不能提前下载和填写报名表的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可打印提交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可不另外提交报名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 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
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报名时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摄取照片。
5.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6.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5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6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汉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蒙古文等文字印刷,新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自治地方)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
(三)考试纪律。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透明度,司法部将在9月17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0日上午8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9月20日至25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在该网站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 中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专门成立的 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 研究、论证。经 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 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的依据。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考试的复习与辅导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司法部已制定出版《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该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司法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五、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考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在香港和澳门设立考区、考场、举行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安排香港、澳门的有关机构承办。
有关香港、澳门居民报名考试具体事项为:
(一)报名条件。
1.身份条件。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其他持有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
为确认报名人员的上述身份,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分别向受理报名的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特别行政区护照。
(2)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 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 证明。
报名时,上述证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受理报名的机构留存。香港报名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委托公证人名单可向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协会查询;澳门报名人员提交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须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部门或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曾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其身份证件已经公证的,可免于重新进行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公证。
2.学历条件。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名时,持内地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可以向受理报名的机构直接办理报名手续;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或者国外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具体办理办法,请详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即中国留学网,网址:)。
报名时,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明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交报名承办机构留存。
(二)报名方式与地点。
1.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港澳居民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和时间参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针对香港、澳门居民报名人员所发布的公告。
2.在香港、澳门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应当在香港、澳门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在香港、澳门报名,也可以在内地居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内地报名的,须提交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证明。
(三)考试地点。
在香港报名的,在香港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所确定的本地考场参加考试;在澳门报名的,在澳门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所确定的本地考场参加考试。
在内地报名的,在内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1.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简体汉字印刷,香港、澳门应试人员在填写本人信息和答题时,可自行选择使用繁体汉字或简体汉字。
2. 有关香港、澳门居民参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其他相关信息,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获取。应试人员对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可直接向香港、澳门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咨询。
六、其他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仍按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
哈尔滨师范大学函授报名时间
函授是成人高考教学方式的一种。去的报考时间如下:
2010年黑龙江成人高考报名时间:8月10日起 确认时间:9月3日-18日。8月5日将召开黑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会议,8月10日将开始网上报名,全省各地市、县(区)共设置107个报考确认点,考生报名确认工作将于9月3日开始,9月18日结束。考试时间为10月16-17日。录取工作将于11月20日开始,考生于12月中旬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每年的8月中旬开始报名,不过具体时间每年都不一样的,但是大体上都是在8月中旬至8月底之间,报名的网址就是你们当地的成考教育考试网,关于报名的相关信息你多关注一下网站。
能不能考上哈尔滨师范大学,看两点:一、该校今年是否参与招生;二、你的分数够不够?
时间还早,抓紧时间复习吧,祝你成功~~~~
成人自考、成人高考报名已开始,请广大考生尽快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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