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大专考试时间已经确定。现在我们来看看和乐贞教育考试的详细安排。
所有相关高等院校:
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探索专升本与本科衔接机制,完善专升本毕业生进入本科的渠道,确保2019年优秀全日制专升本毕业生(以下简称“专升本毕业生”)选拔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选定的对象
省内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以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为准)。
二、选择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第三,对口学校
原则上,今年我们学校的升级将按照往年签订的协议执行。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相关机构应在4月4日前签订协议,并及时告知学生,同时将协议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送一个对口本科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送其他学校,如转专业)。
第四,选择方案
2019年“专升本”计划原则上按今年专升本毕业生总数的6%执行。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以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的6%为基数,适当考虑往年录取的学生放弃报读的情况,通过工作信息平台提交“专升本”计划。教育厅综合考虑全省情况审批。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应当在批准的计划内,编辑学校“专升本”计划(包括选考和录取免试推荐),并进行统筹协调。
4月25日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必须通过信息平台提交今年的“专升本”计划,不得逾期。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工作
“专升本”选拔考试由相关本科院校组织,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具体考试科目、基本条件和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比例,由相关本科院校与对口院校协商确定。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应当按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予以公布。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由选定的院校在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有关院校要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开展保密教育、组织监考人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考试命题和组织工作,确保各环节组织有序、规范有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试期间,学校派督学互相监督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教育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专升本要严格执行“校校通”考试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查处作弊、违规等行为。所有本科院校都要重点组织试卷,所有考生的试卷都要有专门的专柜妥善保管。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18日至19日,不得无故变更。考试结果应通过正式渠道通知相关对口学校和学生。
不及物动词录取工作
今年的“专升本”计划一次下达,一次录取。不允许补考。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和对口院校的实际情况,与对口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具体的“录取办法”。
“专升本”的录取方式主要是通过考试和选拔。在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生的专科阶段,综合确定录取分数线。相关本科院校根据教育部门批准的“专科转本科”计划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办法”,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人选名单。拟录取名单在本科院校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于在学习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专升本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相关专升本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尝试推荐免试录取。本科院校和派遣院校应共同研究制定具体的免试推荐办法(并予以公示),确定合理的录取比例。拟录取名单在本科院校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义务兵役并退伍。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科转大学”考试,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以本科学校为基准)。服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学生(含大学新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入普通本科。拟录取名单在本科院校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待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相关本科院校在6月22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相关电子录取信息。信息资料填写成功后,各专升本应将录取花名册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加盖缝章)报送教育部门备案。备案后,招生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七、关于收费
“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和学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专升本”名义乱收费。
八、教学管理
“专升本”学生在相应本科专业第三年入学,其专升本阶段的课程成绩应由录取机构认定并记录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考总学分的40%。不同学校和专业的“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派出学校和录取学校共同商定。不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原学校将发放专科毕业证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登记卡。专升本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大专生录取资格,对专升本录取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发放的其他相关管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专升本”工作。相关专升本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校校通”工作。“专升本”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有关专升本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门批准的规定条件、程序和计划,做好选拔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选拔质量。学生报到后,接收学校要做好复试工作。一旦发现“专升本”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园内举办“专升本”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报名资格挂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设立了“专升本对专升本”举报电话(028-86110894),各有关专升本也要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由群众广泛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专升本”工作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管理。
各有关专升本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向应届毕业生公布相关规定,做好宣传工作,确保选拔真正优秀的学生进行本科学习。各对口学校要密切配合,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今年“专升本”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联系人:陈剑月、宋亚兰
电话:028-86110894,86142205
联系电子邮件:scsjytgdjyc@163.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号高教处(610041)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3月20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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