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招生计划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4

2017年,湖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8460人,共有32所专升本招生。


湖南高考时间:6月3日


湖南高考报名时间:5月15日前(各学校具体安排)


湖南专升本招生院校:和去年一样,共有32所专升本

专升本招生计划(图1)


一,一般“专升本转大学”的选择对象和条件


2017年湖南省“专升本”评选对象为:2017年湖南省全日制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高职院校、独立学院、成人专升本举办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厅〔2015〕3号)精神,从我省全日制高职院校毕业、义务兵役期满退伍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候选人),也可以自愿提出申请。


“大专生”的报名条件是: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在校期间不受任何纪律处分;完成普通高职院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成绩良好,能够按期毕业;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专升本”可以根据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普通全日制高职院校毕业,在义务兵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自愿报名参加“大专到大学”考试的退役士兵。


二、一般“专升本”举办院校、招生专业的计划和形式


2017年,举办普通“大学对大学”教育的院校及其招生专业和计划见附件


专升本”招生计划纳入学校规模。退役大学生兵升入大学,有单独招生计划。


2017年,一般“专升本”工作将继续扩大工科类、应用文科类等应用型专业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将“红牌”和“黄牌”本科专业纳入“专升本”招生范围。报考普通“专升本”医学专业的考生,必须与报考本科医学专业的考生保持同一专业。报考的本科专业如果可以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的资格考试,主办专升本应审核考生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


鉴于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由主办专升本举办,为便于退役士兵考生集中参考,保证专业与本科专业的对应,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专业分布情况,指定相关专升本接受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退役士兵被选拔参加考试的,考试科目由学校确定。2017年,长江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南师范学院、湖南医药学院、湖南科技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南工业学院、湖南第二师范学院等8所专升本将承担退役士兵“专升本”工作。同时,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独立高职院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职学生,符合退役士兵资格条件,在义务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的,可以申请免试就读确定在高职院校完成学业后领取退役士兵“学院升级”的院校。申请免考的专业应与其专业相同或相近。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学院,录取手续应由被录取的学院办理。


第三,普通的“专升本”考试


2017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由主办专升本根据人才培养要求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和录取分数线由主办专升本自主确定。根据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要求,专升本应进一步改革“专升本”的考试内容和方法。在现有考试科目和方法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文化+技能”等多种方式,增强“专升本”考试招生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四.工作程序


1.出版招生简章。各主办专升本接到本通知后,应根据本文的要求和精神,制定2017年普通“专升本对口”工作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好普通“专升本对口”的准备工作。工作程序、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名考试方式、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等相关信息应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公布。招生简章应在4月28日前发布。


2.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院校毕业生,凭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所学课程成绩单(经学校教务处确认)及相关证明原件到所在大学报名。主办大学在受理申请时,应按照规定审核申请人的院校地位。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申请表(样本见附件3)。注册时应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院校毕业证、退役士兵证或退役安置证(同时提交三份)。报名应在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每位考生限填报一所主办大学的相关专业。各个学校的具体报名时间和要求可以在各个主办大学的招生简章中找到。


报名结束后、考试前,主办专升本可根据报名情况,在学校年度一般“校对校”总体规划范围内,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负责及时向社会公示专业计划的增减情况,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循招生专业和计划的公示。


3.考试。省内一般“大专到大学”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3日(如果确实需要一天以上的考试时间,则在第二天6月4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各大学。


原则上由招收退役士兵考生的主办专升本单独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参照成人高考科目设置和复习考试大纲。如果实际报考人数不足,可以安排退役士兵参加普通全日制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统一考试。


4.录取。普通的“学院对大学”录取是主办大学的责任。高等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以及招生专业计划,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考试成绩录取。普通“专升本”学生录取名单经学校公示后不得变更。


指定接收退役士兵的考生,由举办院校将接收的参考退役士兵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别进行。招生人数按照各专业招生人数的60%比例确定。


5.宣传。普通“专升本”学生录取名单及考试成绩必须在学校网站或社交媒体上公示7天。


6.监督。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监管办法》(鄂经[2013]17号),高等学校应将普通“校对校”纳入特殊类型招生监管范围,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


7.复习并记录。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应在7月10日前由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主办专升本要严格执行评审和备案程序,进一步规范工作报告、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招生简章、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册、公示证书等材料的报送。各大学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教育厅的审查主要是正式审查,审查备案工作原则上在8月份完成。省教育厅在9月30日前完成了向教育部报送的普通“专升本专升本”录取数据的备案工作。


8.报到。普通“专升本”学生由主办专升本录取,省教育厅备案,在主办专升本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主办专升本。大学生报到入学时要认真审核自己的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档案由原学校或单位收集后,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到所在专升本办理转校接收手续。


9.注册。根据教育部学习信平台备案的“专升本”录取数据组织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般“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和学籍电子注册。


动词 (verb的缩写)指控


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费的通知》(鄂经发[2006]107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招生后收费项目和标准与2017年同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除了规定的费用如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普通“专升本”学生不得设立其他收费项目或收取其他费用。普通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生不得以普通“专升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不及物动词教学与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纳入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原则上,他们应该分开上课。因为学生人数少,分班安排分班教学确实不太可能。各主办专升本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重构“专升本”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的起止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授予学校学位条件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七.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照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专升本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普通“校对校”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监督。全日制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要正确宣传普通“校校通”政策,积极协助专升本做好学生注册资格考试工作。


2.制定周密的计划。各主办专升本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的“校校通”工作计划,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流程清晰、程序完整。对于报名、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要制定工作计划。


3.严格的工作纪律。各专升本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运营”。任何可以公开的信息都必须在校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开。要坚持标准,严格选择,严禁超计划或无偿退出计划。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考试和招生中的各种不良做法。大学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普通的“校校通”工作。


4.严格问责。各专升本主要领导是该校普通“校对校”工作的靠前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牟取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在普通的“专升本”工作中,违反纪律和纪律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普通“专升本”工作不规范,存在诸多问题。会停止其普通的“专升本”工作。


专升本要及时将本通知的内容传达给普通高职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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