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乐贞教育自学网了解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受理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知》已公布,大致内容如下:
完整内容请参考: 关于受理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知
一、省际转出
是指自学考试在籍学生离开四川省,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考试。
申请时间:2021年8月9日至8月11日
转出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附件1),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登记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附件2),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材料粘贴表”;
3.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2上);
4.转入地准考证或转入地在籍证明,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入地在籍证明”;
5.课程成绩合格证书或证明,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成绩证明”;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附件3,仅针对在2016年里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课程代码_合格成绩_合格考次(2016年1月为16.3次,2016年4月为16.1次,2016年10月为16.2次)”,2016以前或以后的课程无需填写。
二、省际转入
省际转入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从其他省(区、市)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确认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9月24日
转入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4上)。
转入要求:
1.申请转入的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2.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等等。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上一篇:江苏省202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发布公告 下一篇: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