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文理学院报名及考试时间已确定。今天乐贞教育整理出了这个学院报名和考试的详细安排,供考生查看。
学校各对口机构及相关二级学院: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我们将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选拔优秀专升本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的意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地选拔优秀专升本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通知(川教函〔2019〕129号)和《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实施办法》(川文理〔2019〕129号)现就选拔2019年全日制优秀专科毕业生就读本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领导
“专升本”工作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隶属于教务处,具体负责“专升本”的相关工作。
二、选择的对象
我院应届毕业生和对口院校应届毕业生根据“专科到专科”培养协议确定。
三.选择计划
校内、校际“校校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执行。拟升本专业及拟选考试科目清单见附件1、
四.选举的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秀,未受过任何处罚。
(二)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优秀。
(三)身心健康,具备继续学习的身体条件。
动词 (verb的缩写)选择方法
实行以考试选拔为主,免试推荐为辅的选拔方式。
(一)选拔考试
1.实行总分量化评分法,分数采用百分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专业的录取计划确定推荐晋升的学生名单。总分构成及计算方法如下:
普通班:前五个学期各科综合成绩占50%;前五个学期综合素质分数占10%;选拔考试成绩的40%。
艺体类:前五个学期各科综合成绩占60%;前五个学期综合素质分数占10%;选拔考试成绩的30%。
2.各科综合成绩是指教案前五个学期学生的平均成绩,一般核心选修课除外。前五个学期的综合素质分数按照学校《学生综合评价办法》(川李文〔2018〕86号)执行,由学生前五个学期的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分数、身心素质评价分数和实践创新创业评价分数计算得出。;对口机构综合素质评分的计算,按照学校推荐的公示办法进行。选拔考试成绩是指选拔考试各科的平均成绩。
3.选考科目有3科,包括文科(含文体科):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理工科: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不考“大学语文”,而是尝试“汉语言文学综合”科目;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不考“计算机基础”,而是尝试“计算机综合”科目。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各科由我校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命题和考试独立组织。
4.高职(专科)学生被征召服义务兵役和退休。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科转大学”考试,实行单独计划。
(2)免于试用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高职院校学生(包括新生)在入伍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的,在高职院校完成学业后,免于考试。拟录取名单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不及物动词选择程序和要求
(一)在4月16日之前,学生向他们的中学或对口单位提交一份自愿“大学对大学”的书面申请。
(二)二级学院和相应的高等院校应当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考试的,前五个学期各科综合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按规定比例折算,两项成绩之和按由高到低的顺序张贴,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0%限额内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不含单名名单)。
(3)5月8日前,学校各二级学院将向教务处提交《推荐表》、《学生学业成绩排名表》、《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以上各表见附件2、3、4),学校将在官网首页统一公布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为期5个工作日;各对口选定机构将在官网首页公示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于5月14日前将《专升本学生推荐表》、《专升本学生学业成绩排名表》、《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以上表格见附件2、3、4)报送我院教务处。同时将“学生学业成绩排序表”、“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等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4)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二级学院和对口学院推荐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进行复试,复试通过的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并在考试前三天到莲湖校区行政楼2021室领取准考证(校外考生另行通知)。
(五)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于6月1-2日举行。考试地点为我校莲湖校区(校外考生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请参考准考证。考试由我校教务处组织实施。
(六)根据领导小组的规定,在专业“专升本”招生计划限额内确定考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将提交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七)选拔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过程监督。
七.承认
今年的“专升本”计划一次下达,一次录取。不允许补考。凡被录取的“大专生”根据教育部门审核的录取名单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
八.指控
“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和学费由计划财政部门收取,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教学管理
“专升本”学生在相应本科专业第三年入学,其专升本阶段的课程成绩应由录取机构认定并记录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考总学分的40%。不同学校和专业的“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派出学校和录取学校共同商定。不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原学校将发放专科毕业证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登记卡。专升本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大专生录取资格,对专升本录取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发放的其他相关管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材料提交地址: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大楼2021室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818-2790091
邮箱:370325107@QQ.com
四川文理学院“学院转大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附件:
1、拟设本科专业及考试科目的选择。电子表格文档
2、学生“大专”推荐表。文件
3、“专升本”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电子表格文档
4.“专升本”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表格文档
来源:四川文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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