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成绩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公正反映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及时准确地公布学生成绩,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成绩公布及查询
1.学生成绩公布时间为考试结束后三个月。
2.学生通过登录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二、查阅原始记录及成绩更正
1.如学生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由学院(函授站)予以解释。确需查阅原始记录的,由学生向所属学院(函授站)提交查阅成绩申请,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同意后进行查阅。
2.经查阅原始记录确认成绩有误需更正的,由学院(函授站)填写成绩查询表,经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查阅并更正。
3.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查阅原始记录申请,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