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学院的获奖者应在2021年4月15日前申报资格。考生一定要准确记住时间,以免错过申报!不清楚什么样的候选人被授予。让我们和乐贞小编一起看看。
技能竞赛和网络附加竞赛的获胜者
“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在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在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的普通考生(以下简称“获奖考生”)
在部队中获得三等以上成绩的离退休考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生在部队获三等功奖,2021届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立功退伍军人考生”)退休后完成学业,不经考试录取普通本科,单独计划录取。
注意:
从2021年开始,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奖”为获奖人选。
以上是乐贞小编分享,希望解答考生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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