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鲁教资〔2021〕3号)、《泰山学院本科教育综合质量评估方案》(太原法正〔2019〕37号)、《泰山学院2021年本科教育综合质量评估方案》,二级学院教务处提交,拟推荐考生综合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可在2月27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书面说明,反映情况。
电话:0538-6715595
附:泰山学院2021年高考推荐考生综合测评成绩。文件格式
院长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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