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大专生考试结束。为了帮助准备参加2021年上海大专统考的考生取得优异成绩,以下乐贞老师为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考生编写了法律基础试卷,请认真核对。(以下论文内容采自网络,仅供参考)
一、单项选择(共20道小题,每题1分)
1.谁最先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一)
A.古希腊的佩里克莱斯
B.古罗马的乌尔比安
C.英国的洛克
D.法国卢梭
2.根据我国法律,下列哪种情况可以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四)
A.刘因赌博欠1万元
B.A区警方查处了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相关人员要么被拘留,要么受到严惩
C.他急着回家换了已经过了有效期的身份证。机场扫描仪不会放行登机
D.任某在医院做了肾移植
3.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二)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部门
D.地方政府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可侵犯。以下哪一项是对公民人格尊严的侵犯?(一)
A.对乙方的侮辱、诽谤和诬告
D.报告
5.a的儿子有精神病。有一天,A会出去办事,为了防止儿子出去闹事。a把儿子锁在家里。但最后如果A的儿子跳窗伤了行人B,对B的赔偿应该由(A)支付
A.甲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B.承担全部责任
C.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D.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6.有一天A在外面散步,被楼上烟灰缸砸到脑袋,找不到负责人。
A.为这个社区的财产寻求赔偿
B.找到楼内所有住户,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一户能证明不可能扔烟灰缸,甲方无权向其索赔
D.如果乙方不能证明不是自己扔的烟灰缸,甲方有权向其索赔
【解析】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上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体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如果具体侵权人难以确定,除非有证据证明其不是侵权人,否则将是“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的使用者”,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
7.这属于法律范围,而不是事实上的平等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下对平等权的理解是正确的()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指的是执法平等,而不是立法平等
B.“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意味着所有差异都应被废除,所有方面都应绝对平等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公民权利和能力的平等,而不是行为和能力的平等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事实上的平等
8.什么是行政法?(三)
A.仅规范行政关系的法律
B.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C.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的法律
D.中国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
【解析】调整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和调控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以下关于法律有效性的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无需公布即可生效
B.法律部门之间的效力有高有低
C.在法律的溯及力上,各国普遍采用从古至今的宽严相济原则
D.法律绝对没有追溯力
10.下列哪些低于成本销售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d)。
A.卖新鲜商品
B.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货物或其他积压
C.季节性降价
D.开放和推广大额奖励
11.下列政治权利和自由不属于公民?(四)
A.言论自由
B.“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C.宗教信仰自由
D.平等权
12.朱因为婚外恋,有杀害妻子李的念头。一天早上,朱把毒药放进锅里给李煮。朱料到妻子会提前喂儿子,但还是没有阻止。结果,他的妻子和儿子都中毒身亡。关于此案,以下哪项陈述是正确的?(二)
A.朱对妻子和儿子的死有直接的意图
B.朱对儿子的死有间接的意图
C.朱对他儿子的死负有责任
D.朱的死对他的儿子来说是一个意外
13、中国宪法监督机关是(一)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NPC法律委员会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监测委员会
14.下列不属于选举国家总统的条件是()
A.至少45岁
B.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中国共产党员
D.中国公民
15.a在书店买了一本正版书,把作者的名字改成了自己的,给朋友看。侵犯了作者什么样的知识产权()?
A.著作权
B.版权
C.商标权(?)
D.专利权(?)
【解析】私自更改作者签名构成侵权。《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我编了c和d选项。本主题中选项A的作者身份是版权之一。我不确定答案。原因是这个题目中的“展示给朋友看”并不是以某种形式对未经授权的签名改动的作品进行复制和分发。更像是朋友之间的恶作剧。个人认为答案可以是“不构成侵权”。
二、选择题(共10个小题,每题2分)
1、下列属于法律关系中的对象是()
A.事情
B.人体
C.精神产品
D.行为结果
2.在以下价值观中,法治国家的实质性基本原则是什么
A.平等
B.自由
C.民主
D.安全
3、
4.以下哪些是可以向法院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ABC)
A.债权人b .配偶c .伴侣d .未成年子女
5.正确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事实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允许有特权
公民在执法、守法和执法方面是平等的
公民有平等的权利和能力,但行为能力不平等
6.宪法与普通法的区别
A.两者的适用主体不同
B.这两个程序是不同的
C.两者的内容是不同的
D.两者的有效性是不同的
7.未召回
8.未召回
9.A公司将货物委托B公司保管,C公司告知B公司,A公司欠我们15万,强行将货物拖走B公司仓库。以下错误是:
A.A公司要求C公司退货,限时两年
B.B公司要求C公司退货,限时两年
C.丙公司的行为属于留置权的行使
D.c属于自助行为
10、以下说法有误(AC)。
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C.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可以超过3年
三、名词解释(共5道小题,每道题4分)
1.合法来源
2.民族区域自治
3.债务
4.行政许可
5.取保候审
动词 (verb的缩写)简答题(共4道小题,每道10分)
1、刑侦机关和部门
2.民事执行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靠前审人民法院或者财产执行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或者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
判决认定财产无主的,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无主财产返还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4.民事证据的分类和标准
第六,随笔题(共2道小题,每道15分)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什么
2.国际法中的国家责任有哪些形式
七、案例分析(共2个小问题,每题10分)
1.a开着私家车在一条偏僻的乡村公路上撞倒了B,B立即陷入了昏迷。a把B带到车上,想送医院急救。开了一段时间后,A发现B继续昏迷,没有动静。a担心B摔成残废以后要承担责任,于是开车去水库,把头往水里压了很久,假装B淹死了。事后发现B,经法医鉴定,B溺水前死于颅内出血。
问:A应该如何定罪处罚?
答:交通肇事,故意杀人(未遂),数罪并罚
2.2016年9月30日,孙谋、牟阳、王某共同经营公司。三人以合伙人的名义向李借款30万。双方同意于2016年12月31日偿还贷款。孙谋、牟阳和王某共同签署了贷款协议。演出期满,李去讨债,三人互相推搡,不按约定还款。李的住处,
(1)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2)如果李分别向B区、C区、D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怎么办?
答:(1)这里考察的是一般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住所和经常居所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
从本案来看,原告为李,被告为、王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S的B、C、D区分别是孙谋、牟阳、王某的住所。基于“原告是被告”的原则,S的B区、C区、D区有管辖权。
(2)这里考察的是连带责任必要的共同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两个以上,诉讼标的共同,或者诉讼标的同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共同审理,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李有权以相同的事实根据和法律关系向债务人、王某主张权利。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只有一个诉讼标的,因此应当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必要的共同诉讼模式。李分别向乙区、丙区、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最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管辖,法院根据被告人、王某的职权在共同诉讼中增加了他们二人作为被告人。
(连带责任与必要的共同诉讼模式存在理论争议,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基于实践做出的判断。我的观点包括:①法院不按其权限补充,而是让当事人按申请参与,会导致当事人从诉状中遗漏的风险;②民事诉讼法没有直接规定连带责任案件的诉讼形式应当确立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但共同诉讼不能体现其他连带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债务的牵连特征;在共同诉讼模式下,也存在债权人针对同一事实多次提起滥用诉权诉讼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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