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人高考的规划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职工服务,以业余和函授学习为主的特点。
近日,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切实规范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高校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7月20日前及时清理和调查自身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状况,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据悉,违规学校将根据其情况从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中扣除,直至取消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资格。
根据《通知》,规范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严禁普通高校举办任何形式的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不允许以网络教育的名义或者变相开展全日制高等教育。
2.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联合办学,不得将招生和办学权授予任何校外机构或自然人。
3、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招生宣传,不得随意跨省招生宣传。
4、严禁违反财经纪律,跨学年不得提前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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