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免考部分课程的条件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6-25

1.哪些考生可以免修一些课程?

申请自考第二专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家教育系列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和自考毕业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免修部分课程。

2.考生可以报考同等学力的第二专业的哪些课程?

报考自考专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或者报考自考专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以免修已经学习过并通过同等职称和要求(或高于自考)考试成绩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附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同一专业的,不超过一半的课程免考。报考附近专业的自考毕业生,可以避免选择课程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3.考生报考高一专业,即从初中升本,可以免修哪些课程?

报考自考(即专升本)本科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以免上已经学习并通过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除专业考试方案有明确规定外,我省自考毕业生无需重考原、初级段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

4.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或专科专业,是否可以免修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职称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自考中可以避开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职称课程。比如数学毕业生可以免修《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课程;英语专业可以免上非英语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免修“物理(工程)”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上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使用基础》、《处理系统中的计算机使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免修《大学语文》、《汉语写作》等其他课程。

5.一起申请几个专业的时候,需要重考同一门课程吗?

免读学位课程的人不能申请学位。如果不需要申请学位,也不需要重考。

6.哪些证书可以代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二)课程?

在全国英语考试中取得三级及以上证书(或部分笔试成绩合格),在校期间参加学校考试并取得四六级证书的大学毕业生,在有效期内的,可免考自考《英语(二)》课程。持有四六级成绩单,成绩425分的可以免考。

7.哪些证书可以代替自学考试的“英语(1)”课程?

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中取得二级以上证书(或部分笔试合格),在有效期内参加过所在学校考试并取得四级、六级证书的,可免考自考“英语(1)”课程。持有四级成绩报告单425分的可以免试。

8.哪些证书可以代替自考和专科(段)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考生在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的考试中心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二级)及以上证书,或取得国家计算机使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基础使用”模块及任何其他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的,可免于自考。专业(部分)“00018计算机使用基础”和“0019计算机使用基础”。

9.哪些证书可以代替非计算机专业的《系统中处理计算机使用》课程?

经当地考试机构报名,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使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的“系统中处理信息技术使用”模块证书的考生,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00051系统中处理计算机使用”和“0052系统中处理计算机使用(实习)”。

10.哪些证书可以代替农村自考区的归纳练习技术考核?

经省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取得中级及以上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于参加农村自考区相应专业的归纳实习技术考核。

11.考生何时以及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需要申请免修的考生必须通过以下几门课程

5月下旬至12月上旬(详见官网公布的时间)。(此时网站报名课程免考窗口在其他时间关闭,现场报名时各报名点周末照常上班。登录在线注册系统并点击

在左侧,点击目录树“免试资格考试申请”中的“免试申请”按钮即可申请。提交申请后,请到规则的站点按照系统建议的时间、地址、需要的信息提交信息并录取。

12.办理课程免修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考生在办理免试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准考证、原毕业校园或自考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原校区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校区教务处公章(红印);或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生登记卡复印件一份,加盖本人人事关系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红章)。(3)持有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试者,证书上的考试校区和毕业校区应相同,考试时间应在学习或毕业后2年内。

13.考生在办理免试申请时提供的学籍卡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学生身份卡应包含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每学期都提供。自考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市、区)自考办公室公章及相关免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报名点办理申请手续。

14.考生如何知道免试申请的结果?

经审批后,《免修课程审批表》由省教育考试院扫描,考生(3个月后)可以在自己的自学报名系统中查看申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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