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相关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7-12-15

专升本教育始于200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教育部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以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了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使部分优秀高职高专(大学专科)毕业生能够进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

专升本”的学生在本科学习期满并达到普通本科毕业所需学分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专升本”考试一年一次,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纳入当年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被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考)统招四年制本科生同等待遇,同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培养的本科生,本科为靠前学历。有别于自考专升本、成人高考(函授,业余)专升本、远程教育(网络教育)专升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式专升本等非统招学历。

专升本

专升本是指普通院校的专科学生结束专科阶段的课程学习之后,根据当年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委)编报的《全国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全国普通专升本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人数控制在各省当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及以内),各省普通高等院校公布招生人数、各省级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选拔优秀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之前三年级第二学期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部分省份为本科校方出卷),按原专业或相关专业升入本科院校继续进行正规本科教育的制度。

各省普通专升本政策稍有不同,以当年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教育厅公布的政策为主。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上一篇:2018年湖南专升本考试切忌心态浮躁                  下一篇:专升本相关招生政策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